招标
三水新城5G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标
金额
8982.8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0-440607-04-01-649183
预算金额8982.81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联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757-8773261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0607-04-01-649183
投资项目名称  三水新城5G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  三水新城5G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标
标段(包)名称  三水新城5G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标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86027.37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预算建安费为94555935.78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9828138.99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205609.92元)。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土建工程、通信土建工程以及园林绿化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本标段包括三条新建市政道路,分别为①横十二路:起点接规划东湖路,终点接规划纵十三路,本次仅建设河涌至终点段,全长303.04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双向两车道设计,红线宽20米,设计速度 30km/h;②横十三路:起点接规划东湖路,终点接现状南丰大道,全长1143.7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红线宽25米,设计速度 30km/h;③纵十四路:起点接本项目横十三路,终点接现状横十四路,全长471.46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红线宽25米,设计速度30km/h。本标段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土建工程、通信土建工程以及园林绿化工程等。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40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89828138.9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注: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续须符合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政策文件的规定。)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名。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签署)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属于省外企业的需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12月至2024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2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 对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所承担的业绩部分须满足上述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6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工程建设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2.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 1 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757-66890237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联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南路3号雍翠新城君临24座43号1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7783789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3261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SS)WZ0078;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8.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10.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1.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3.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 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 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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