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C运输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澄清函(第1号)
致各投标人:
本澄清函作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C运输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XM2024GZBC-ORGCODE-0185)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函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澄清函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函为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合计人民币72800元,由中标人在接到缴费通知7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代理费用分配如下:第一中标人承担46000元,第二中标人承担16000元,第三中标人承担10800元。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5年1月10日16点30分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
致各投标人:
本澄清函作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C运输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XM2024GZBC-ORGCODE-0185)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函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澄清函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函为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合计人民币72800元,由中标人在接到缴费通知7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代理费用分配如下:第一中标人承担46000元,第二中标人承担16000元,第三中标人承担10800元。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5年1月10日16点30分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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