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鄞州区东胜街道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六期工程(设计)的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nydl-0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宁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鄞州区东胜街道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六期工程(设计)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鄞州区东胜街道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六期工程(设计)
二、交易登记号:zjnydl-05
三、澄清修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五章一设计任务书中招标范围:管网检测、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文本及估算)、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本、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工作。”现修改为“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文本及估算)、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本、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工作”。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五章一设计任务书中“质量要求:管网检测成果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满足设计和施工需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及相关审批部门要求深度。”现修改为“质量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及相关审批部门要求深度”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现修改为“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6.2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胜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站214室(地址:鄞州区宁徐路45号)。6.3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6.4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胜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站214室(地址:鄞州区宁徐路45号)。”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使用品茗投标文件编制工具(4.5.0.1)宁波施工投标工具版本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版,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填报(制作) 相关内容及数据,经检查无误后,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 作要求进行加密。”现修改为“3.7.3(2)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文件一正三副,电子版一份(盖章版扫描件)放在商务标包封中”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现修改为“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胜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站214室(地址:鄞州区宁徐路45号)。”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同3.7.3(2)”,现修改为“4.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纸质文件密封在资格审查文件包封中,资信标纸质文件密封在资信标包封中,商务标纸质文件密封在商务标包封中,技术标纸质文件密封在技术标包封中,且正确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七)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口: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点击登录界面右方的(镇街道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现修改为“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胜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站214室(地址:鄞州区宁徐路45号),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和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八)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一设计任务书二、主要建设内容:雨污管网检测疏通”删除;“五管网检测主要要求”删除;“八、提交成果要求及时间(4)提交成果1)管网检测”删除,“(5)成果时间要求4)勘察、测量:20日历天”删除。
(九)凡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或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胜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宁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胜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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