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业务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业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业务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包括站务调度管理系统、乘务派班系统、施工调令系统、资产一体化管理系统(包括实物资产管理系统、资源经营专题、基础软件采购)、运营一体化应用平台(包括安全生产系统、零碳车辆段服务平台、科研管理系统、运维驾驶舱、防灾预警专题)、车辆段综合管理系统、综合办公管理平台(培训信息化系统、班组考勤系统)等模块的配置、开发、实施工作,培训服务,质保服务,并完成第三方系统集成对接。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
(1)开发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实施、上线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验收期:项目试运行6个月后完成验收;
(3)质保期: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满两年。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其它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系统服务费100元。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站(http://www.nbmetro.com/)上发布。
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柯宁
电 话:0574-8388848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012室(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电 话:0574-8835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