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口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84.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3-22
预算金额684.7万元
招标公司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汇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38371512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口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3-22 | ||||||||||||||||
2、项目名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口设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847,000.00元 | ||||||||||||||||
最高限价:6847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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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范围: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述全部内容 5.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资金来源:专项债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碎石清石系统、胰岛素泵等医疗设备; 第二标段:便携超声、微创血流动力学监护仪等医疗设备; 5.5供货期(含安装调试期):第一、二标段: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6 质量要求:合格 5.7 质量保证期:第一、二标段:3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5.8 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9 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且均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其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 ||||||||||||||||
地址:中华南路与炎黄大道交叉口南2000米 | ||||||||||||||||
联系人:吴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5682901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郑州汇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新密市青屏街办事处溱水路809号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383715125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383715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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