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馥香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干经理137388377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佳钰0574-870315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馥香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名称:馥香园前期物业服务;
项目类型: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项目概况:招标总建筑面积121820.96㎡;
项目地址: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明珠路,西至沧海路,北至明新路。
标段划分:1个。
服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应当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须与学信网查询一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2024年1月1日至今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缴纳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况:目前仍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日16:00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供报名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有意向购买招标文件者将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汇款凭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42196214@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提供报名资料的电子邮箱。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反馈信息。若有变更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代理)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户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2040160000883802-000220
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公对公转账形式)。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3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户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2040160000883802-000220
咨询电话:0574-87031582。
特别提示:(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未注明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09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新晖路777号043幢1-5
联系人:干经理
电话:13738837728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
电话:0574-87031582、13967830072
监管机构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574-89289137
本项目馥香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名称:馥香园前期物业服务;
项目类型: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项目概况:招标总建筑面积121820.96㎡;
项目地址: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明珠路,西至沧海路,北至明新路。
标段划分:1个。
服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应当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须与学信网查询一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2024年1月1日至今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缴纳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况:目前仍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日16:00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供报名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有意向购买招标文件者将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汇款凭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42196214@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提供报名资料的电子邮箱。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反馈信息。若有变更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代理)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户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2040160000883802-000220
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公对公转账形式)。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3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户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2040160000883802-000220
咨询电话:0574-87031582。
特别提示:(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未注明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09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绿城浙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新晖路777号043幢1-5
联系人:干经理
电话:13738837728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
电话:0574-87031582、13967830072
监管机构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574-8928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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