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大学扬州化学化工研究院实验室尾气治理综合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dd-202301号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艳华0514-857084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8
公告正文

南京大学扬州化学化工研究院实验室尾气治理综合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大学扬州化学化工研究院实验室尾气治理综合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仪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38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D-202301号

2.项目名称:南京大学扬州化学化工研究院实验室尾气治理综合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70万元

4.本项目设定70万元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215 2023年222 日

方式:“仪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38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万年北路242号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38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万年北路242号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仪征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仪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截止时间2023年224日17:00(北京时间),按要求将《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人员邮箱(807060543@qq.com,联系人:杨艳华,电话:0514-85708466)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或将原件送至: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市万年北路242号)。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仪征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推出了政府采购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344194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联系方式:    0514-83215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万年北路242号    

联系方式: 0514-85708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艳华            

电   话:   18751472625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招标文件-南京大学扬州化学化工研究院实验室尾气治理综合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02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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