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禹州市分公司烟叶成包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85.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zbdl-2024-415
预算金额86.59万元
招标联系人孟先生0374-81316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71-6333159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禹州市分公司烟叶成包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公司禹州市分公司委托,就禹州市分公司烟叶成包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禹州市分公司烟叶成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DZBDL-2024-415

3、项目概况: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烟叶成包服务工作,具体内容祥见招标文件。      

4、招标控制价:单价:7元/件,总控制价:86.59万元

5、招标范围: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2024年度烟叶专分散收工作中的专业化烟叶成包服务工作。

6、服务期限:2024年度烟叶收购开始至收购结束,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8、服务地点: 禹州市8个烟叶收购站(点)。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8月14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评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禹州市盛阳烟叶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大写:捌拾伍万陆仟零肆元整

       小写:856004元

投标单价:大写:陆元玖角贰分

   小写:6.92元

服务期限:2024年度烟叶收购开始至收购结束,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南阳十德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大写:捌拾伍万贰仟贰佰玖拾叁元整

       小写:852293.00元

投标单价:大写:捌拾伍万贰仟贰佰玖拾叁元整

小写:6.89 元/件

服务期限:2024年度烟叶收购开始至收购结束,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南阳竹森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大写:捌拾陆万贰仟壹佰捌拾玖元整

      小写:862189.00元

投标单价:大写:陆元玖角柒分

小写:6.97 元

服务期限:2024年度烟叶收购开始至收购结束,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

  址:许昌市禹州市阳翟大道61号

联系人:孟先生

  话:0374-81316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街道亚恒橡树湾商铺十号楼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71-63331597

电子邮箱:347381387@qq.com

六、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9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

2024年8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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