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宣传服务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深圳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宣传服务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计划立项批文号

*资金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预算限额(元)

92.68万元

项目背景

2019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意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在规划体系重构背景下的系统性、全新的工作。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着力解决现有各级空间规划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等问题,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文件,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自然资源部专门召开了《若干意见》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座谈会,要求各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的宣传工作。

2024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成为深圳历史上首部统筹陆海、覆盖全要素、实现“多规合一”的总体规划,为深圳实现超大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描绘了宏伟战略蓝图。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深圳正加快推动各区(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相关工作,并以《总体规划》提出的“一核多心网络化”的总体开发格局为指导,按照“相对均衡布局、功能差异化分工协作、分批稳步推进”的思路,全市首批选取了目前比较成熟的十个重点片区作为引擎,重点突破、以点带面。

值此《总体规划》批复之际,为进一步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为规划扎实有序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助力深圳高质量发展,开展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宣传工作。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需求内容

*1、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该项目合同价为暂定价,结算价采用据实结算。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2、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二期付款:

(1)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工作方案,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70%;

(2)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最终成果验收,涉及物料交付的须移交至甲方,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

*3、履约保证金

无。

*4、违约责任

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1)人员安排

①中标方须设置项目组,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②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并包括城市规划、土地管理、艺术设计学等多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0年及以上规划、国土行业研究经验,参与过副省级以上城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的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得到采购方的同意。

(2)成果要求

项目预期成果:      

①《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宣贯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和宣贯视频);

②《分区规划宣传片》(不少于5分钟);

《首批10大重点片区宣传片》(不少于5分钟);

《总体规划》宣传品.

(3)项目成果格式要求

①《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宣贯材料》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和宣贯视频;

②《分区规划宣传片》和《首批10大重点片区宣传片》提供视频电子版;

《总体规划》宣传品提供实物产品。

(4)项目质量验收要求

①项目应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②项目宣贯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通俗易懂;

宣传视频应做到画面精美、固定内容的基础上兼顾轻松活泼;

宣传品应体现规划特色和文化底蕴;

项目应按招标及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相关工作。

最终成果应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审查,具体验收形式以合同为准。

(5)项目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②供应商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

具体技术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宣贯

(1)在全局召开总体规划宣贯工作会议时制作宣贯材料、邀请专家进行宣讲、录制局内宣讲视频。一是宣讲规划主要内容,二是结合规划实施传导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管理要求,宣讲规划实施相关要求。

(2)在全市召开总体规划宣贯大会时,面向全市规划建设领域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制作宣贯材料,并邀请专家将“总体规划”的内容录制成视频,对规划的背景意义、总体要求、成果内容、规划体系、规划传导监督实施机制等进行深入宣贯,******限度扩大宣贯范围。

2、拍摄规划宣传片

将全市10个区(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内容拍摄成一部不少于5分钟的宣传片,通过视频的形式,更加形象、直观地展示规划内容和各区的特色,助力规划宣传和深圳的高质量发展。

将首批10个重点片区规划的内容拍摄成一部不少于5分钟的宣传片,通过视频的形式,更加形象、直观地展示规划内容,从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助力规划宣传和深圳的高质量发展。

3、制作《总体规划》宣传品

将《总体规划》的成果转化成宣传品,通过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度解读和创意设计,使规划成果更加丰富、多元,从而提升规划的内涵和价值,使规划成果更具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同时更加易于大众理解和接受,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商务需求

1、 项目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文件,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宣传解读要求,切实做好深圳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的宣贯工作,促进相关部门通力工作,为规划扎实有序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切实成为我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指导纲领。

2、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3、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4、组织实施要求

(1)为确保本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供应商应成立项目组,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并包括城市规划、土地管理、艺术设计学等专业技术人员。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0年及以上规划、国土行业研究经验,参与过副省级以上城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5、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进行与本项目相关、合理的宣传服务工作。

其他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特定供应商

单位名称: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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