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中小包装纸箱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21年1月5日
招标编号:CEIEC-2020-ZM02-0558
1.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中小包装纸箱采购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招标编号 |
公司名称 |
招标内容 |
包1 |
CEIEC-2020-ZM02-0558/01 |
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
中包装瓦楞纸箱、小包装瓦楞纸箱 |
包2 |
CEIEC-2020-ZM02-0558/02 |
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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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CEIEC-2020-ZM02-0558/03 |
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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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 |
CEIEC-2020-ZM02-0558/04 |
中储粮油脂(新郑)有限公司 |
注:
(1)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并以“包”为单位制作、递交投标文件。
(2)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4. 入围有效期: 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年。
5.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企业;本项目允许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参与(需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参加投标);
(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 投标人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能够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相应书面承诺;
(6) 投标人须具备自有的纸板生产线,纸板产能不低于200平米/分钟;同时须拥有四色印刷机以及必要的检测设备,并承诺跟踪检验;
(7) 样品的抗压力属于产品质量决定性指标,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8)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1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入围后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后,应在履约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满足最终使用单位的需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并终止合作,且不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的采购合同和采购合同总金额。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
6. 招标文件购买
1) 标书售价:600元人民币/包
2) 购买时间:2021年1月5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
3) 标书销售: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电汇),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 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 —提交—银联支付/支付宝—网上支付—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
(投标人登录https://www.cec-ec.com.cn—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本项目名称)操作—保证金管理)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对应所投分包以分包为单位逐个提交保证金相关信息。
④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注册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7. 投标样品
(1)投标样品及其外包装禁止出现任何有关厂家信息的标记,否则拒绝接收。
(2)样品内容:
a.金鼎一级大豆油纸箱(5L*4);样品必须按照技术需求书中(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的质量指标打样。
b.聚美味大豆油纸箱(餐饮专用)(22L袋装);样品必须按照技术需求书中(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的质量指标打样。
(3)样品数量:投标方须提供纸箱样品,每个规格提供5个。
(4)样品规格及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5)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予以封存,不予退还。封样作为对相关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管理的依据之一。
(6)投标样品的递交:投标人须在2021年1月18日中午12:00时(北京时间)前将样品递送/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逾期未能送达的样品将视为自动放弃。
(递交样品的同时须提供向检测机构支付检测费用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否则拒绝接收样品。)
样品接收人:唐翀
样品接收电话:13167397377
(7)投标样品检测费用:人民币500元
a)检测费用需由送检样品的投标人在样品递交时间前由公司账户转账至送检单位账户,送检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 郑州中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
开户行账号:1702021709004601128
b)投标人的检测费用开票信息由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样品时一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c)开票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并在空白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样品应是投标人正常生产状态下的产品,如入围供货后发现批量产品与样品差异较大,招标人有权视情况减少采购量或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9)投标样品应妥善包装,一切因运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月28日当日上午8:00-09:30时(北京时间)递交到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9层多功能厅。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 定于2021年1月2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9层多功能厅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京原路19号院1号楼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010-688520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10003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邵晔(电话:010-52579315 邮件:shaoye@ceiec.com.cn)
项目联系人:唐翀、张诗洋
电 话:010-52579314、52579323
传 真:010-52579000-931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帐 号:346766002475
电子函件:tangch@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