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广通镇图书发行网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8.5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8.57万元
招标联系人雍亚丽18987833737
招标代理机构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碎银18987817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9
公告正文

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广通镇图书发行网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广通镇图书发行网点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广通镇图书发行网点建设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所示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营业用房、管理用房、楼梯间、卫生间及室外附属设施等工程。建筑占地面积210.82平方米,建筑面积341.28平方米,地上2层,建筑高度8.25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10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878-601910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 经办人: 雍亚丽
办公电话: 18987833737
招标代理机构: 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经办人: 沈碎银
办公电话: 18987817006 移动电话: 1898781700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400394001001
标段名称: 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广通镇图书发行网点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09 08:30
开标地点: 禄丰市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8.57113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安总投资1285711.37元,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广通镇图书发行网点建设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所示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营业用房、管理用房、楼梯间、卫生间及室外附属设施等工程。建筑占地面积210.82平方米,建筑面积341.28平方米,地上2层,建筑高度8.25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注册聘用企业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随意更换,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和不擅自更换项目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在建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https://zlag.ynjzjgcx.com/)为准,查询状态为已锁定则表示有在建项目,开标后由监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因该系统无法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在省外是否有在建项目,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有在建项目的取消其投标人中标资格。 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随意更换,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和不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70,开工时间不小于2021-1-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业绩不做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 其他要求:(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网址清晰可见(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3)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5)投标人2021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由投标人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投标人本项目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7)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须满足《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8)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 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 号)的规定执行。 (9)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签署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 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监理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监理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 (10)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承包方须严格按照《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禄住建发〔2020〕26号)和《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环境。(提供承诺书) (11)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标人要认真执行(禄住建发〔2021〕6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承诺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9-09 15:04:2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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