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2022年会计资料传递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3/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
项目名称:朔州市分行2022年会计资料传递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OC-2022 FW013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标准
(一)提供服务内容
因上一期朔州市分行会计资料传递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保证辖内会计资料送递业务的连续性,保证相关业务的正常运行,朔州市分行拟对会计资料传递业务进行外包。
(二)具体服务内容
中国银行朔州市分行(下称甲方)拟委托供应商(下称乙方)开展会计资料传递业务。根据本次项目要求,乙方需具备邮件寄递资质,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从事会计资料传递。具体服务要求,见以下条款:
第一条 协议范围和传递时限与方式
1.1开展朔州分行所辖基层网点鄯阳街支行、东门支行、开发区支行、振华街支行、平朔支行、平朔五区支行、平朔七区支行、体育路支行、马邑支行、西街支行、市行营业部、古北街支行、新市区支行、西城支行、安泰支行、怀仁(怀贤街支行、怀善街支行、怀仁支行)、应县支行、山阴(同太北路支行、同太南路支行、山阴支行)、平鲁(井坪镇支行、平鲁区支行)、振华东街支行、城区支行、右玉支行、市分行财务运营部共28个网点的票据传递业务。
1.2 甲方的票据传递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根据上级行安排确定,甲方各网点每天上午9:00点前将前一日营业终了需要递送的会计凭证全部装袋,并登记列明所有票据清单,做好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人等邮车、邮车不等人”的原则,并由专人交乙方专人接收,在传票专用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会计资料传递采取专人、专车、定时、定路线的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各网点提供传递员的姓名、照片,乙方传递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的交接网点,严禁随意跳点甩片。乙方将市区各网点当日票据包于上午11:00之前送达扫描中心,区县网点当日票据包于下午14:30前在指定地点(城区支行扫描中心指定区域内)办理交接完毕,交接流程全程监控。
1.3 乙方与甲方扫描中心应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期间,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严禁与凭证交接无关人员进入交接区域。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变更传递时间及路线,但需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此引起运行模式变更而产生的成本费用变动,须由双方协商解决。
2.2 甲方各票据传递网点要确定专人与乙方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并且甲、乙双方互相备案,如果更换票据传递人员,需提前3日办理备案手续。
2.3 乙方在每季初开出正式发票交甲方,经甲方核对数额无误后,以电汇形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如甲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付清乙方邮递手续费用,乙方有权利停止或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终止协议的通知到达甲方之前,乙方仍应继续履行传递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自行优化传递路线,指定专人每日上午9:00准时到达传递路线中的第一个传递网点取票据,网点与网点之间允许有10分钟的路程时间间隔,县到县之间允许有1个小时的路程时间间隔,所取票据市区网点11:00前、县区网点14:30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与扫描中心人员办理票据交接手续。
3.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明确其传递票据责任人,如果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运送票据,按次数每次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票据丢失、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3.3 乙方投递员与甲方指定的扫描中心交接票据专用包时,经甲方指定的扫描中心验视完好并签收,如内件有误,由甲方负责与各网点协调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
3.4乙方在传递票据时,如出现专用交接袋外观损毁、传票缺失,或乙方与甲方扫描中心交接时,发现传票专用交接袋错送、漏送,按次数支付违约金,造成损毁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5 乙方票据传递员应和中行所有网点经办人员及票据扫描中心的工作人员建立相互合作的关系,交接过程中相互配合得当,同时要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维护邮政速递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如中行网点和票据扫描中心工作人员有理由投诉票据传递员的不规范行为,乙方应立即更换传递员。
3.6乙方在会计资料传递途中,如发生行车事故或车辆抛锚等情况,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和疏通,确保会计资料传递时限。
3.7 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延误,甲方应谅解。(进入冬季如遇大暴雪、堵车等特殊气候和情况,甲方应体谅乙方的困难,但乙方应主动提前和票据业务主管领导联系沟通,取得甲方的谅解)
第四条 身份认证
4.1 乙方对自己的提包员制作专用证件(一式三份),证件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带彩色免冠近照)、单位名称、印章等信息;个人资料预留在甲方28个营业网点及甲方指定的扫描中心以及财务运营部备案,在执行提包过程中,乙方人员均须佩戴上述信息的专用证件,以便于身份识别。
4.2 乙方临时调整人员,应由乙方必须事先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及甲方指定的扫描中心,将乙方调整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带彩色免冠近照)的身份识别证件送交甲方备案。
4.3 身份识别流程
4.3.1乙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对乙方提包员进行身份识别,认真核对乙方人员持有的证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带彩色免冠近照)、证件编号,同乙方提供的预留资料是否完全一致,核对无误后,进行封包交接。
4.3.2由于乙方对甲方及甲方指定的人员身份识别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3.3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对乙方身份识别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业务安全性及连续性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服务提供的业务安全性与连续性,具体要求如下:
5.1采取专人专送的方式进行传递,不得与生活快件混在一起进行送递,送递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同时送递过程中必须做到包不离身、不能做与送递无关的事情。
5.2建立严格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以及管控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5.3传票送递需实行送递人员备案制度,非备案人员不得收取送递传票。
第六条 审计和检查
甲方有权定期自行或通过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乙方提供服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审计和评价。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查、审计和评价等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检查、审计和评价话动的具体安排如下:根据甲方上级行、监管部门要求或甲方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安排检查、审计和后评价活动。
第七条 乙方承诺
7.1乙方定期向甲方通报《会计资料传递服务协议》项下服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报频率及时间为:每年至少一次向甲方通报《会计资料传递服务协议》项下服务运动有关的下列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管理、经营现状以及送递工作开展情况,若发生名称变更、法人变更、地址、电话、停产等发生变化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
7.2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会计资料传递服务协议》项下服务活动的重大影响事件或突发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7.2.1对甲方业务经营、客户信息安全、声誉等产生重大影响事件;
7.2.2其他重大影响事件或灾发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业务转型等;通报时限要求:乙方应在发生重大影响事或突发性事件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甲方进行通报。
7.2.3乙方配合甲方接受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
7.2.4乙方建立严格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并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甲方客户信息的安全。甲方客户信息的知悉及使用范围应仅限于履行《会计资料传递服务协议》之必要目的,相关信息的保管、销毁等应符合甲方规定、服从甲方要求。当客户信息不安全或客户权利受到影响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会计资料传递服务协议》。
7.2.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活动。
7.2.6乙方具有履行《会计资料传递服务协议》所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货质,以及相适应的技术能力、专业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
第八条 乙方不得将《会计资料传递服务协议》项下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会计资料传递服务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九条 若因不可拒因素(如战争、暴动、地震、天灾等)造成《会计资料传递服务协议》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拟合作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拟选取合作供应商1家。
(四)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三年。
二、邀请对象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2年以上,依法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具有邮件寄递等本项目相关经营资质。
2、2020年1月1日至今有过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一份。
三、报名供应商须持以下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一份,携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开发南路19号中国银行朔州市分行财务运营部(大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宁晓刚 0349-8855830
技术需求联系人:赵晓芳 18634967433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