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0万元
招标公司金华市总工会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总工会委托,现就金华市工人大厦空调系统绿色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工人大厦空调系统绿色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预算金额:210万元(含暂列金额8万元)
(六)最高限价:210万元
(七)采购需求: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金华市工人大厦空调系统绿色提升改造项目
1

210万元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原空调系统室内外机拆除(具体由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新内外机安装、原有系统管路清洗、冷媒更换、吊顶拆补(要求为没有色差)、电源线及液晶面板周边油漆处理(更换线槽、油漆)、电源线更换、垃圾清运(包括保洁、施工现场恢复(标准为不影响第二天员工正常工作))、仓储、装卸、二次搬运、运杂费、保险费、调试、检测检验、成品保护、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售后服务(包括更换零部件甚至整机,不仅限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日常维护保养及向采购方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等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八)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空调设备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8日起至2023年05月0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424065912@qq.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05月09日09:00-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5月09日上午09点30分在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并配戴口罩等疫情防护措施及金华健康码通过。

(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于2023年05月08日17点00分(含),已到账时间为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至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在款项用途一栏备注“联系电话+项目简称”。
户 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帐 号:79010122000338657;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三)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总工会
地址:金华市总工会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63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传真:82410965
电子邮箱:424065912@qq.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10965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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