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井研县2023年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1225.9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5.9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井研县2023年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4 16:27:42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井研县2023年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井研县2023年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井发改审〔2023〕3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井研县交通运输局

 2.2 建设地点: 井研县研城街道、王村镇、周坡镇、马踏镇、纯复镇、集益镇、宝五镇。

 2.3 项目规模: 该项目涉及21条路44.425公里,新建路段硬化厚0.18米宽 4.5 米的C30 水泥砼路面,改建(窄路加宽)路段硬化厚0.18米,村道加宽至4.5米、乡道加宽至5.5米的C30水泥混凝土路面。个别路面破损严重的路段,整板破碎重新铺筑修复。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 1225.94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省补助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225.94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0-10 公路桥梁类  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建设工程招标师(提供带二维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网络证书查询截图和查询网址);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3.其中一人具备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比选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截图);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官网查询截图);3.各比选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网页截图证明材料须完整齐全、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或故意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未在申请文件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以及业绩、人员数量多附或少附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4月17日09时00分 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4月17日09时00分 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人:   井研县交通运输局

址:   

编:     

人:   陈先生

话:   18011666591

真:

 2023年04月17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