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50544.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450000-04-01-790716
预算金额50544.88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方敏0771-20238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4
公告正文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5: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社会[2023]922号】、项目代码2308-450000-04-01-790716(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50544.88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 建设规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地上建筑面积111450.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155.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605.37平方米,其中:5#6#学生宿舍综合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23.7米,总建筑面积9039.41平方米;7#学生宿舍楼为地上七层,建筑高度为23.8米,总建筑面积13480.55平方米;8#学生宿舍楼为地上七层,建筑高度为23.8米,总建筑面积12936.22平方米;9#学生宿舍楼为地上七层,建筑高度为23.8米,总建筑面积12242.03平方米;教学实训综合楼(产教融合实训楼)为地下一层、地上十三层,建筑高度为58.6米,地上建筑面积35769.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02.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772.05平方米;12#13#楼学生宿舍综合楼为地下一层、地上十三层,建筑高度为57.8米,地上建筑面积27670.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53.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823.35平方米;(南区)南大门布置为地上一层,校门构筑物总高度10.4米,总建筑面积311.76平方米。最大跨度为27.8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海绵城市设施、光伏工程、标识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概算所含的所有内容。 本项目概算价:50544.8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730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根据项目建设标准、投资限额(按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结果)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建设及安装、竣工调试完成及验收合格、协助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等全过程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具体范围: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发包人项目使用功能和运行维护需要; ①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边坡支护及降水设计、边坡支护加固设计、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暖通、普通装修、空调、消防、环保、可再生能源、节能、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防雷、配电、太阳能热水、电梯、消防、人防专业、公共区域的精装修设计、景观专项设计、泛光的专项设计、幕墙的专项设计、变配电专项设计等,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学校的功能使用要求及交付标准; ②采购和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建筑、结构、消防、人防专业、室内外全部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设备、材料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项目整体钥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中工程范围内的设计、补勘、采购、施工、运行维护的建设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该工程建设内容的完整性,如非发包人特别说明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外,其余建设项目均包含在本次承包范围内。同时招标范围内的相关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2646001001,标段(包)名称:1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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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本项目仅接受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2024年01月04日15时22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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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4日 09时30分 。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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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具体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具体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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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8.交易服务单位 |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9.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监督电话:0771-5816894)。 | |||||||||||||||||||||||||||||||||
10.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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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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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1 月 0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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