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358.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21031000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吉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招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103100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3588534.78元(3年) 2、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2-15 —— 2026-02-14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96号;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委托管理暂定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条件见《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经验收未达合格标准以按照考核标准扣费 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9044.6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付款方式:管理服务费从正式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计起,在物业管理 合同执行期间,每季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按季支 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物业管理企业。 4.2 收款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湖南吉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6810010010040985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管理服务标准 (1)保障单位设备的运行,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联系维修; (2)对做好单位后勤工作拟方案。 (3)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捡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做好防锈处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供电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5)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定期保洁空调设备,冷暖两季开机前一次性对空调机风机、盘管、过滤网进行清洗消毒,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及时通知供应商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6)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 消防控制室的24小时的值班,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维护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报修;按照规定每年进行换药检测。未尽事宜以上级检查标准为准。随时准备迎接上级消防部门的督查,督查结果必须达到消防检查的标准。 (7)配电房服务 负责配电间高、低压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故障处理、电表抄算、运行记录以及配电间24小时值班、维修电工24小时值班(含节假日)。负责全中心电气线路、照明设备的维修、安装等与低压用电相关的工作(含家属区户外)。负责全中心用电设备的维修配合以及小型电器的维修、安装。做好全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管理工作。 2、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服务标准 (1)地面无烟头、纸屑、灰尘、污渍等垃圾; (2)对垃圾消毒处理拟方案; (3)单位卫生标准及服务标准拟方案。 (4)在现有基础上营造一个安全、宁静、舒适、整洁、优雅的环境。 (5)确保环境卫生符合行业检查标准,以及国家爱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要求。 (6)保持雨天排水畅通,地面不积水。 (7)垃圾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包装、储存、运输、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 (8)为避免尘土飞扬,地面干拖应使用尘推加牵尘剂的方法进行处理。 (9)执行各医疗场所的专业保洁与消毒标准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西栋办公楼三楼、四楼五楼实验室为全区域保洁,其他楼层只负责公共区域;院内公共区域及走廊每日清扫保洁.) 3、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标准 (1) 对车场的巡查及监管拟具体管理方案。 (2)做好门岗出入口道路和交通疏导,做好院内车辆停放引导管理工作;门岗24小时值勤须特别保证绿色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的管理,绿色通道禁止停放一切车辆(即停即走)。 (3)及时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及时疏导进出车辆,维护交通秩序正常; (4)协助体检科做好病人的护送工作 4、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标准 (1) 对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理有具体管理方案。 (2)做好全院安全巡视、防盗工作,控制各类推销人员、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楼内。 (3)做好 “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防抢)安全预防工作。 (4)协助中心处理突发事件。 (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晚间全院巡查不少于四次,尽量杜绝违法乱纪事件发生,维护院内24小时安全秩序正常; (6)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标准 (1)对物业服务人员的档案进行管理并建资料库; (2)对物业服务的工作记录进行管理并建资料库。 6、其他服务标准 按湖南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服务“二级”标准,分别制定服务项目内容承诺及考核奖惩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将委托物业管理的工作划分为七个项目,合计分值为600分,每个项目满分值分别为:①房屋管理40分;②机电设备管理40分;③公共区域及其设施管理40分;④清洁卫生管理350分;⑤安全保卫管理50分;⑥绿化管理20分;⑦食堂管理40分;⑧其他20分。 2、院区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季度对物业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总得分在510~540分间(即满意度在85%--90%之间),不奖不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02月15日-2026年02月14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考核方式说明:物业费从中标者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计起,每季度由监管小组对上季度工作进行考核,得分85%(510分)以上记满分(付全额季度费用);85%(510分)以下按所得分数(百分之多少)乘以全额季度费用,年度内累计3个季度低于85%(510分)的考核不及格,视为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条款,属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重新确定承包单位。 2、监管小组每月用半天的时间与物业管理公司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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