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9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专用检测仪器设备购置(三重四极杆型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顶空色谱仪(FID+ECD))
项目编号:201959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采购日期:2020年1月17日
第1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铭创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汲桥路288号都汇华骏公馆26幢501
成交金额:贰佰捌拾叁万捌仟元整(¥2838000.00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三重四极杆型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配件。
第2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18楼A单元。
成交金额:壹佰零贰万陆仟元整(¥1026000.00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气相顶空色谱仪(FID+ECD)及配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黄红兵、刘巍、权霞良 、张霁月、赵成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0564-32630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楼
联系人:袁 工 联系电话:0564-3383801
收费标准:按实收取 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楼,联系电话:0564-338380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5150911)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