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网联大数据收集环境华为云构筑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卓维宁0431-8074529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明娟0431-818686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网联大数据收集环境华为云构筑项目
网联大数据收集环境华为云构筑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网联大数据收集环境华为云构筑项目
2.2实施地点: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分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2023年7月30 日~2023年12 月31日,遵守一汽丰田日历要求。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规定进度完成相应的工作,并做出详细具备可行性的计划,并对计划进行跟踪确认,以保证按计划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出的各节点的信息将项目计划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反馈给招标方。计划内明确项目启动、各要件要求的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报告、验收等时间节点。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项目实施进行全程跟踪,投标方应给予密切配合。
2.4最高响应限价: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19年(含2019年)后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初至开标当日至少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公有云平台的实施业绩,且至少1个为整车厂的实施实绩。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合同协议书
2)应附验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3)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技术内容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明确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本项目中至少项目经理1人(要求驻场),咨询顾问2人,实施工程师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此项提供承诺书。
3.1.5信息安全要求: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法及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项目人员遵守一汽丰田保密管理规定,需提供盖公章版的承诺函。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06-28 20:00至2023-07-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7 09:0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系人:卓维宁
电话:022-5880888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安明娟/赵奕轩
座机:0431-80531741/0431-81868602
手机:15122313522/18526832316
邮箱:anmingjuan@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响应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XB20230796/01 网联大数据收集环境华为云构筑项目 服务 2023-06-28 20:00
2023-07-05 17:00
2023-07-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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