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詹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020-381245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3
公告正文
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惠州数网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7月
 
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1322-65-03-040425)批准,惠州数网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采购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惠州数网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詹工   联系电话:  020-85961000 
联系地址: 博罗县罗阳街道礤头村惠蓄电站内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3812450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招标监督机构: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2-6629926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西北路60号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礤头村。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拟在惠蓄建设满足4000架交付能力,机架功率为6kW,并满足PUE能源控制指标,高效安全生产的A级数据中心。规划拟建A1、A2两栋数据中心,总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土建工程设计、土建工程(含基础工程、地上建筑结构工程、外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满足一次消防验收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照明动力配电及防雷接地工程、给排水工程、防排烟系统、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不含数据中心机电工程。
2、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5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设计部分
设计: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土建工程设计,含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并负责设计总协调工作等。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结构专业、装饰装修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智能化专业、室外工程等;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招标人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审查(如抗震、节能审查及各专项审查)等与设计工作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工作;项目各类报规、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配合及相关服务。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挡土墙及护坡工程、基坑支护、幕墙、虹吸排水系统、节能、消防、绿色建筑、场地道路景观、泛光照明等涉及本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及专项技术评估及评审。
2.2施工部分
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土建工程、室外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主要有土方工程、园区内临水、临电、基坑支护、土建、幕墙、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用地红线范围内及项目配套的室外市政配套及道路管网、供水、供电、景观绿化、防白蚁、工程保险、零星工程、工程各阶段报建报批、验收及竣工投产、消缺、结算、竣工图编制、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3 勘察部分
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的地质勘查(详勘)、地形测量、控制点测量、物探、施工阶段的补充勘察。
2.4设备材料采购部分
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土建工程、室外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
2.5其他
工程保险,招标范围具体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目标: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事件,质量记录准确、齐全并归档及时。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 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参加投标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八、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 2023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15分至09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电子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3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办理完成企业信息登记与供应商登记备案。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完成登记备案;
4、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税务机关官网上一般纳税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没有诚信和廉洁方面的不良记录。
5.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5.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及在“投标人申请声明”中承诺);
5.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南方电网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南方电网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南方电网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且应以施工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为准,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5联合体牵头方作为本工程的总负责方,联合体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所有事宜(包括信函、担保、款项支付等)均将通过牵头方传递。
8.6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广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注: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惠州市、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信用管理平台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仅需提交惠州市信息平台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若有香港人士担任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其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
9、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10、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0.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0.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如是联合体,须为负责设计任务方提供):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10.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0.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1、项目负责人资格:
11.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11.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 3 人、质量检查员 2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2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以上人员要求提供①上述证书证明材料,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提供纸质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效);②身份证;③需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费用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4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1200 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75万元;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为35万元。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4、投标人应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
5、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5737147
异议受理邮箱:gyljd@csg.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1号C栋。
十四、本公告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五、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六、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的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十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数网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博罗县罗阳街道礤头村惠蓄电站内
联 系 人:詹工
电 话:020-85961000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20-38124506
 
异议受理部门: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1号C栋
联 系 人:詹工
电 话:020-85737147
 
招标监督机构: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2-6629926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西北路60号
 
 
 
招   标   人:惠州数网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23年08月01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造价咨询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造价咨询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造价咨询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需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只需填写联合体主办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
        (施工方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 外,还应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工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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