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p-gc-20220830-01001
预算金额969.4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庆梅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8
公告正文

东平湖出湖口污水站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P-GC-20220830-01001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开标记录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易结果公告

    资格预审结果

    2022-08-30 17:33:57

东平湖出湖口污水站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8-30 17:08:11

项目概况

东平湖出湖口污水站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92808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P-GC-20220830-01-01

项目名称:东平湖出湖口污水站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工程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69.472783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为东平县旧县乡污水处理厂南侧,本工程红线占地总面积约21691㎡,其中水平流人工湿地面积4472㎡,有效面积4408㎡。生态塘占地面积493㎡,有效面积456㎡。主要建设包括:布水管线、进水阀门井、集水管线、退水检查井、浆砌石挡墙、新建方涵、集水渠、湿地剖面、水生植物、生态塘、泵池、200米污水管、导流堰等项目污水处理站达标尾水由引水管输送至水平流人工湿地,经水平流人工湿地对来水充分处理后排入北侧生态塘,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7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31日8时30分至2022年09月06日17时30分,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 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8日上午08时30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

地址:东平县东山路296号

联系方式:15288920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13583871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庆梅

电 话:13583871997

4.监督单位: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污控科

监督电话:0538-2092155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庆梅

联系方式:13583871997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邮编:271500

8.4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污控科 (联系方式:0538-2092155,地址:东平县东山路296号)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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