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安海螺2025年不燃物废渣出售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号:BID2024111300016
招标单位: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4-11-18 08: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24 17:3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4-11-27 08:00:0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4-12-01 17:30:00
投标起始时间:2024-12-01 18: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7 15:00:00
开标时间:2024-12-17 15:00:00
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公示
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出售管理,拓宽出售渠道,保证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具备回收条件的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不燃物废渣出售招标
二、招标人: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预估数量
四、合同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交货地点:兴安海螺不燃物废渣堆场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废旧物资回收单位。
2.报名材料包含有:处置不燃物废渣、炉渣、废旧物资的一般固废的环评或环保备案文件、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请扫描成一个文件以PDF形式上传。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以及与因夹带或偷盗等弄虚作假行为而被列入封存供应商的股东存在控股和参股关系的公司。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不燃物废渣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参与作业人员需购买100万元意外保险。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8.不燃物废渣为生活垃圾焚烧系统焚烧后的废旧物资,合同期内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不燃物废渣由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方要求分批次进行回收,预计每周处置2次,以实际产生量及现场查看为准,装车时不得筛选,装车由兴安海螺提供,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9.投标人须具备不燃物废渣及时处理的能力,对于存在跨省转移固废的,需自行办理转移手续备案。
八、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11月24日17:3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11月24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唐先生13457348336
2.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8398265
招标人: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招标单位: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4-11-18 08: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24 17:3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4-11-27 08:00:0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4-12-01 17:30:00
投标起始时间:2024-12-01 18: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7 15:00:00
开标时间:2024-12-17 15:00:00
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公示
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出售管理,拓宽出售渠道,保证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具备回收条件的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不燃物废渣出售招标
二、招标人: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预估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开票税率 | 备注 |
1 | 不燃物废渣 | 吨 | 5000 | 13%专票 | |
四、合同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交货地点:兴安海螺不燃物废渣堆场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废旧物资回收单位。
2.报名材料包含有:处置不燃物废渣、炉渣、废旧物资的一般固废的环评或环保备案文件、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请扫描成一个文件以PDF形式上传。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以及与因夹带或偷盗等弄虚作假行为而被列入封存供应商的股东存在控股和参股关系的公司。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不燃物废渣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参与作业人员需购买100万元意外保险。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8.不燃物废渣为生活垃圾焚烧系统焚烧后的废旧物资,合同期内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不燃物废渣由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方要求分批次进行回收,预计每周处置2次,以实际产生量及现场查看为准,装车时不得筛选,装车由兴安海螺提供,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9.投标人须具备不燃物废渣及时处理的能力,对于存在跨省转移固废的,需自行办理转移手续备案。
八、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11月24日17:3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11月24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唐先生13457348336
2.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8398265
招标人: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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