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西南大宗物资进口仓配交易中心-平战结合大宗物资储备库施工图设计
投标剩余时间16
金额
27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fw2024-231-034
预算金额27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570-7258568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先生173699622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浙西南大宗物资进口仓配交易中心-平战结合大宗物资储备库施工图设计

  招标序号:LYFW2024-231-034

  1.招标条件

  浙西南大宗物资进口仓配交易中心-平战结合大宗物资储备库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330825-04-01-527322,招标人为龙游新北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有关部门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7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23000万元。

  2.1.1项目名称:浙西南大宗物资进口仓配交易中心-平战结合大宗物资储备库。

  2.1.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龙游经济开发区临港物流园区南区块,南邻衢江,北邻沪昆高速,西邻童家公路,总用地面积约97亩。

  2.1.3建设方案:

  本项目为浙西南大宗物资进口仓配交易中心-平战结合大宗物资储备库,年吞吐能力为700万吨,外来煤炭通过基地南侧衢江二期港口码头卸船后由带式输送机运送至基地储存并配送,外销煤炭产品全部汽车外运。工作制度参照《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年工作330天,日工作16小时,两班生产,一班检修。

  平战结合大宗物资储备库南邻衢江,距离二期港口码头直线距离约700m,来煤方式为水运来煤,通过卸船机卸船、带式输送机转载运输至基地堆料储存,水运来煤条件便利;基地北邻沪杭瞿高速,西邻童家公路,煤炭汽车外运方便。在平战结合大宗物资储备库北侧规划砂石储运基地, 其带式输送机运输至码头装船的通道(3号转载点与4号转载点之间的栈桥),与煤炭通道一并考虑,砂石储运基地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

  项目承担水运来煤卸煤、储煤、配煤及汽车地销等功能。基地来煤品种较多、规模大,采用条形煤棚用作储煤,圆筒仓用作配煤,采用汽车快速装车站装车外运。

  在厂区内布置一座长280m,宽100m的条形储煤棚,采用钢骨架索网架索膜结构。储煤棚内可根据生产需要储存不同的煤种,分堆储存,储量可达12万t。储煤棚内配备一套斗轮堆取料机及进出料带式输送机,可将不同煤种自动卸至指定存储地点,实现自动化堆、取煤,自动化程度高。

  在厂区内布置三个直径15m圆筒配煤仓,单体仓储能力3500t,用于将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煤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掺配,以使配出的煤在综合性能上达到“最优状态”,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

  在厂区内布置一座汽车快速装车站,装车能力2000t/h,可满足基地年外运煤量350万t/a 的要求。

  工艺流程:水运来煤自港口码头卸船,经带式输送机转载至3号转载点(不在本设计范围)。

  一期工程:外来煤从3号转载点经3号转载点至4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转载至基地内4号转载点,通过4号转载点至5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进入5号转载点,再经5号转载点至储煤棚带式输送机(正反转)进入储煤棚通过斗轮堆料机完成储煤作业,煤棚内煤炭产品通过铲车装汽车外运。 一期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3号至4号带式输送机栈桥、4号转载点、4号转载点至5号转载点栈桥、5号转载点及配电室、储煤棚、铲车库、空车磅棚、重车磅棚、洗车棚、10kV 变电所及泵房、煤泥水处理车间、综合楼、生产消防水池、雨水沉淀池、门卫室(3处)及岗亭、厂区内生产生活管线、配电控制、通信、智能化等。

  二期工程:储煤棚内煤炭产品通过斗轮取料机取料至5号转载点至储煤棚带式输送机(正反转)转入5号转载点至6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进入4号转载点,再经4号转载点至6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进入6号转载点。煤炭在6号转载点即可通过6号转载点至配煤仓仓上带式输送机转至配煤仓配仓带式输送机进入配煤仓储存,再通过仓下带式给料机进行配煤,转入配煤仓至7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再经7号转载点至装车站带式输送机运至汽车定量装车站,实现汽车快装外运;也可通过6号转载点至配煤仓仓下带式输送机转入配煤仓至7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再经7号转载点至装车站带式输送机运至汽车定量装车站,实现汽车快装外运。水运来煤在4号转载点也可实现不转运至储煤棚、直接转入4号转载点至6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进入6号转载点,后续即可入配煤仓配煤、转运、汽车定量装车站快装装车外运,也可不入配煤仓直接转运进入汽车定量装车站快装外运。 二期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5号至4号带式输送机栈桥、6号转载点、4号转载点至 6号转载点栈桥、6号转载点至配煤仓仓上带式输送机栈桥、6号转载点至配煤仓仓下带式输送机栈桥、配煤仓、配煤仓至7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7号转载点、7号转载点至汽车装车站带式输送机栈桥、汽车定量装车站等。

  2.2招标设计范围:

  (1)浙西南大宗物资进口仓配交易中心-平战结合大宗物资储备库项目所有的设备工艺、安装、非标设备、土建、暖通、给排水、强弱电、生产管道、消防、防雷安全、卫生、供配电、智能化、市政管线、园林绿化、标识标牌等的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控制在概算建安费以内,同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报批工作等。

  2.3设计时间要求:90 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包含土建、市政、工艺设备及相关专项设计)。

  2.4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要求)。

  3.3业绩要求:

  ①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网架索膜结构煤棚,面积14000m2(含)以上或静态储煤能力5万t(含)以上或短边单跨跨度60m以上类似煤炭储运项目的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1份(含土建、工艺设备等),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业绩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应具体体现项目性质、建筑面积、跨度、造价,合同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国有企业投资的以发改部门或经信部门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或提供由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

  3.3在投标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3.4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需具有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

  3.6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人数不少于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建筑设计:2名 至少一名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其余应为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结构设计:2名 至少一名为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其余应为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设计:1名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电气设计:1名 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

  自动化设计:1名 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专业

  暖通设计:1名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

  造价人员:1名 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

  安全专业工程师:1名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按要求提供《项目组人员配备表》及其附件并按格式要求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组人员配备表”下备注的内容),以上除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建筑设计外,其他人员不得兼任;

  3.7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信息都在标书中体现即可,交易系统中无需录入联合体其他成员的相关信息)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信息都在标书中体现即可)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4.3.4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信息都在标书中体现即可)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5.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5.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保证金其他缴纳方式联系龙游县监管办,联系电话:0570-7261080(交易科),0570-7019662(财务科)。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送达的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00秒。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3网上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新北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0570-7258568

  地 址:龙游县金星大道2号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7369962237

  地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610室

  电子邮箱:2963424708@qq.com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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