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xw230018-01fg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编号: AXW230018-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青奥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青奥城市客厅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发改备[2023]5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青奥城市客厅项目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45号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13000平方米。大楼共21层,地上19层(其中裙楼5层),地下2层,地上层高约85米,现状总建筑面积约69000平方米,其中产证面积61635.28 平方米(地上 51214.04平方米,地下10421.24平方米),人防面积约7365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拟对大楼进行整体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结构加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改造工程、内部装饰工程、幕墙工程等。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包括:
(1)方案优化及报批报建:建筑改造方案整体优化,并配合完成规划、建设、消防、人防、环保等有关政府部门报批,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报规、交评、环评、日照分析等。
(2)初步设计及概算:全专业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节能)、人防、消防、智能化、景观、内部装饰、幕墙、亮化等,并根据初步方案成果编制工程设计概算。
(3)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节能绿建、人防、消防)、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内部装饰、幕墙、亮化等,并配合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配合完成规划、建设、消防、人防、环保等有关政府部分报批报建审核。
(4)向业主及造价咨询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提供设计图纸答疑、设计技术答疑、设计设备材料档次和技术指标参数编制等设计技术支持。
(5)全过程设计跟踪: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提供设计交底、图纸答疑、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9-21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投标人自 2018 年 8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改造类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住宅类除外)设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特征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1本标段最高限价为49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0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6分)
投标人自 2018 年 8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改造类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住宅类除外)设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3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特征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满分6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
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8 月 1 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改造类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住宅类除外)设计项目的,每提供一项得 4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特征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4分)
6.3人员构成(满分26分)
6.3.1项目负责人1名: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含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得1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5分)
6.3.2建筑设计专业人员1名: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3.3结构专业人员1名: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6.3.4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6.3.5电气专业人员1名: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6.3.6暖通专业人员1名: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6.3.7造价专业人员1名: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6.3.8装饰装修设计专业人员1名: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无所学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6.4其他因素(满分4分)
(1)企业奖项:
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自2018年8月1日(含)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获得省级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国家级奖项以中国建筑学会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投标人提供须设计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2)项目负责人荣誉:
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称号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5.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设计思路:
总体设计应立足现状,着重提升建筑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完善交通组织等,充分考虑总体规划和空间形态的合理性;对项目建设规划及衔接有全方位的思考,包括项目基本现状研判及场地分析,方案说明及设计依据。(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项目总体定位:
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建筑总体定位明确、科学、完整,体现创新特色。(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建筑造型:
充分考虑整体风格统一、空间处理合理,功能与形式统一,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布局和建筑风格充分考虑空间关系,注重和周围环境的整体空间的协调;对设计的鸟瞰图、重点节点透视图、平立剖面图等进行评比,比较效果优劣、完成的质量与深度。(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建筑功能与工艺:
建筑空间、功能布局合理,采光、通风等条件与功能相匹配,建筑内部动线合理;建筑布局满足功能的要求;建筑能做到建筑、室内和景观的一体化处理,具有整体性。(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5)建筑结构与设备:
建筑结构设计安全合理,结构技术与建筑专业特色完美结合;建筑设备质量目标明确,现有设备利旧情况分析充分,对原有设施利用建议合理,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减少能耗与满足功能需求相结合。(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设计图纸及方案说明:
图纸设计规范,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组成完整、全面,符合各类指标要求,各专业图纸能有机衔接,能充分表述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及改造思路(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项目总平面图、主要功能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7)交通组织:
统筹考虑对项目周边交通影响分析、流线组织及停车等交通综合解决方案。(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5.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设计重点、难点的剖析: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可靠有效的解决方案。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2)关键技术问题处理:
充分考虑既有建筑改造难点,对消防、设备利旧、交通组织、结构安全等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满分5分)
(3)成本控制:
投资估算合理,包括设计概算、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书及各分项概算。设计方案及成本的控制措施完备、合理,从建筑设计的角度出发采用有效措施减少成本、降低造价。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4)质量控制: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满分3分)
(5)进度计划:
设计各专业的有机衔接;承诺的设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否可靠。等级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满分3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
(6)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除外)。
(7)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8月31日17时31分到 2023年9月7日17时3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6、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0、投标单位须符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青奥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45号
地       址:南京市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层、15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赵工
联  系  人:刘炜
        电       话:025-83119116
电       话:13851797368
        传       真:
传       真:025-84795991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8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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