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桦甸市城区排水管线及设施提升改造和易积水点整治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S20240919FJSZ04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桦甸市城区排水管线及设施提升改造和易积水点整治项目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 年桦甸市城区排水管线及设施提升改造和易积水点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桦发改审批〔2024〕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甸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桦甸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桦甸市城区排水管线及设施提升改造和易积水点整治项目全过程咨询;
2.2服务地点:桦甸市城区;
2.3项目概况:整治公发路北段、金鼎路、莲花桥、东环路、政府门前、清水大街三期等城区18处易积水点位;对集厂子、光明路、发展大街、清水河、内河雨水出口沿线、莲花河、北小河及周边等排涝通道进行整治,整治长度18公里,整治面积15465.8㎡,维修更换莲花河、北小河盖板4665m;对渤海大街、安平路、新华街等30条道路雨水管线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改造雨水管线24354.21米;对城区内的1475个雨水检查井和3196个雨水收集井进行更新;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环境影响咨询,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内容。
工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全过程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人防设计)、施工期间、项目决策咨询、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满足规划方案评审、初步设计相关部门评审通过,辅助招标人控制施工图设计质量。
工程造价咨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初审、配合决算编制审核等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等服务。
环境影响咨询: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376.017万元(其中工程监理费:750.603万元,工程勘察费:302.736万元,工程设计费:1020.047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248.108万元,环境影响咨询费:21.392万元,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费:33.131万元);
2.8招标控制价:
(1)工程监理:国家收费标准的70%;
(2)工程勘察:国家收费标准的70%;
(3)工程设计:国家收费标准的70%;
(4)工程造价咨询:国家收费标准的70%;
(5)环境影响咨询:国家收费标准的70%;
(6)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国家收费标准的70%。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环境影响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最多由6家投标单位组成;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4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5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6环境影响咨询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7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信誉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他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需附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作为投标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5日上午8:00至2024年10月30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直接提交,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桦甸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地址:桦甸市华城街48号
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人):贾健伟
联系电话(接受异议联系电话):0432-66259674
招标代理名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号楼9层
联系方式:王雪童、杨帆0432-647971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桦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 系 人:于佳敏
联系电话:0432-66252559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3)桦甸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6252559
邮箱:2078746403@qq.com
地址: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桦甸大街222号5楼)
邮编:132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