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18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合同公告
金额
67.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7.7万元
招标公司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鼎城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周伟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67.7万元
中标联系人关小敏15013460901
公告正文
18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4日
18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合同公告
发布人: 湖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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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协议书
- 采购合同编号:CDGP-201806253015
- 采购人(全称):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鼎城区分局(甲方)
- 供应商(全称):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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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18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
- (2)采购计划编号:鼎财采计[2018]000260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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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677000 大写:陆拾柒万柒仟元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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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起始日期:2018-06-20,完成日期:2019-12-31。总日历天数: 559.0天。
- 地点: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
- 方式:正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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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
- 本合同签订并经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费用支付手续,支付合同约定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33.85万元;乙方履行本合同结束后,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甲方按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剩余费用支付手续,支付合同约定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33.85万元;上述付款均按《常德市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办理,且在财政拨款到位后向乙方支付。特别提示:如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拨款问题导致的迟延支付,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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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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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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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18-06-20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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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 6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2018-06-20
-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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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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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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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方: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鼎城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周伟建
- 委托代理人:喻付安
- 电 话:0736-7371793
- 传 真:0736-7358807
- 乙 方: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何姝
- 委托代理人:关小敏
- 电 话:15013460901
- 传 真:0755-26738357
-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帐 号:44306636401816004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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