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根据《关于公布安徽省 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关于公布安徽省 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追加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安徽省 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受我市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我中心将补充遴选非免疫规划疫苗,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
一、申报产品范围
《安徽省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产品目录》、《安徽省 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追加补充采购产品目录》和《安徽省 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法
1.申报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3日
2.联系人: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预防科 刁慧
3.联系方式:马鞍山市江东大道849号,电话0555-8367107
三、申报方式
拟在我市市区使用的所有《马鞍山市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遴选目录》内产品均需参加本次补充遴选。目前已在我市疫苗使用目录内的产品无需递交材料;目前不在我市疫苗使用目录的产品,需递交《马鞍山市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遴选信息收集表》(附件2)及申报企业和产品相关资质文件(详见附件3)。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 1 份,副本1 份)。
四、其它事项
1.参加本次遴选的企业必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
2.申报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与上述联系人联系。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我中心所有。
附件1
马鞍山市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遴选目录 
序号
产品名称
1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用于6月龄及以上人群)
2
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3
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
4
口服三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 细胞)
5
重组戊型肝炎疫苗(大肠埃希菌)
6
重组 B 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

附件2 
 马鞍山市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遴选信息收集表
疫苗名称:               生产企业: 
产品指标
企业填报栏
核实情况
相关数据
相关证据
技术特点
有效性
有效成分含量



抗体阳转率



产品工艺
细胞株与毒株



抗生素与
防腐剂残留



包装规格
剂型和剂量



是否独立包装



产能和稳定性(2020年以来)
批签发总量



签发合格次数



产品有效期



适宜人群和免疫程序



产品上市时间



产品安全性



服务能力
是否保障第一类疫苗供应



安徽省使用情况(2020年以来)
签约县区数



总销售量



运输方式与配送时间



产品优势(列举不超过3点)



价格(元)
安徽省招标价格




备注:此表填报信息应真实,请企业盖章后上报。 “相关数据”请简略填写,“相关证据”请指明上述相应数据来源于申报材料内具体页码。上述表格和证明材料需上交电子和纸质版本,纸质版密封封存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预防科。电子版发至信箱:masmygh@163.com
附件3
马鞍山市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遴选企业申报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仅须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代理机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仅须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协议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产品须具有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和产品说明书。
五、进口疫苗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2.《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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