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空、地”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站点建设提升、维保服务等
金额
135.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2024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天、空、地”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站点建设提升、维保服务等
项目编号:6202411041373177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春灵 15276565153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4 13:28 - 2024-11-07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报价;(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50天内将工程建设完毕,详细参数要求见采购附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7)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报价供应商需上传以上2-7所有材料,否则将审核不通过,报价无效)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详细参数要求请见采购需求附件,请仔细阅读供应商响应附件要求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并上传相关附件。
附件: 报价单(1).pdf
售后服务承诺书.pdf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报价;(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50天内将工程建设完毕,详细参数要求见采购附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6)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报价供应商需上传以上所有材料,否则将审核不通过,报价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 精河镇 文化南路7号和平小区西区市场街旁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2024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天、空、地”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站点建设提升、维保服务等
项目编号:6202411041373177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春灵 15276565153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4 13:28 - 2024-11-07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报价;(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50天内将工程建设完毕,详细参数要求见采购附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7)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报价供应商需上传以上2-7所有材料,否则将审核不通过,报价无效)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 “天、空、地”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站点建设提升、维保服务等:新建野生植物综合监测站点1套、野生动物AI动态监测,无人机巡护及管理系统1套,室内外可视化显示系统各1套,梭梭林遥感监测1项,生态监测系统升级、维保、年报等1项;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1359000.00 | - |
买家留言:详细参数要求请见采购需求附件,请仔细阅读供应商响应附件要求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并上传相关附件。
附件: 报价单(1).pdf
售后服务承诺书.pdf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报价;(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50天内将工程建设完毕,详细参数要求见采购附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6)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报价供应商需上传以上所有材料,否则将审核不通过,报价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 精河镇 文化南路7号和平小区西区市场街旁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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