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qc-[2023]22号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金科长158612946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工187955520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4
公告正文
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SQC-[2023]22号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发布日期:2023-06-23 21:03
• 项目编号: XZP2023062100219
• 项目名称: 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
•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招标条件
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招标编号:SQC-[2023]22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4)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并于2023年7月4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C-[2023]22号
项目名称: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新城闸翼墙后平台沉降处理,下游海曼维修;开泰闸翼墙后平台沉降处理,下游挡浪墙漏筋锈蚀处理,混凝 土表面防碳化处理。
预算金额:75万元,其中新城闸翼墙后平台沉降处理,下游海曼维修等43万元;开泰闸翼墙后平台沉降处理,下游挡浪墙漏筋锈蚀处理,混凝 土表面防碳化处理等32万元。最后单项报价超过单项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建设地点:新城闸、开泰闸。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4)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4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金科长
联系方式:158612946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
联 系 人:魏工
联系方式:18795552019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北路10号水利科技档案馆6楼
联系人:
金科长
电话:
158612946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
联系人:
魏工
电话:
18795552019
电子邮件:
1556231889@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招标编号:SQC-[2023]22号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发布日期:2023-06-23 21:03
• 项目编号: XZP2023062100219
• 项目名称: 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
•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招标条件
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招标编号:SQC-[2023]22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预算金额:75万元,其中新城闸翼墙后平台沉降处理,下游海曼维修等43万元;开泰闸翼墙后平台沉降处理,下游挡浪墙漏筋锈蚀处理,混凝 土表面防碳化处理等32万元。 |
范围 | 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4)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3-06-25 00:00 至 2023-06-29 18:00 |
获取方式 |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04 15:0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07-04 15:00 |
开标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 |
其他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并于2023年7月4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C-[2023]22号
项目名称: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新城闸翼墙后平台沉降处理,下游海曼维修;开泰闸翼墙后平台沉降处理,下游挡浪墙漏筋锈蚀处理,混凝 土表面防碳化处理。
预算金额:75万元,其中新城闸翼墙后平台沉降处理,下游海曼维修等43万元;开泰闸翼墙后平台沉降处理,下游挡浪墙漏筋锈蚀处理,混凝 土表面防碳化处理等32万元。最后单项报价超过单项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建设地点:新城闸、开泰闸。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4)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4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金科长
联系方式:158612946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
联 系 人:魏工
联系方式:18795552019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北路10号水利科技档案馆6楼
联系人:
金科长
电话:
158612946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
联系人:
魏工
电话:
18795552019
电子邮件:
1556231889@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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