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展厅预防性保护项目货物采购 JSZC-320111-JSZS-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101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5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JSZS-G2024-0002
项目名称: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展厅预防性保护项目货物采购
预算金额:253.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53.50万元
采购需求:
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展厅预防性保护项目拟采购沿墙展柜、净化恒湿机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投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3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或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1015室
方式:请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代理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1015室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1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101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6.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6.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6.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名 称: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
联 系 人:侯主任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路48号
联系方式:025-58882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中审方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1015室
联系方式:18851044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薇
电 话:1885104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