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漳县]南漳县高标准农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天
金额
18278.0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nz-jsgc202412sl-016001001
预算金额18278.02万元
招标公司南漳县鑫森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旭172822811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诚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郦153915891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南漳县高标准农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NZ-JSGC202412SL-016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高标准农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5-420624-04-02-5931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漳县鑫森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漳县鑫森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南漳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城关镇、九集镇、武安镇、长坪镇四镇区的50300 亩农田(其中城关镇6020亩、九集镇26310亩、长坪镇14110亩、武安镇3860亩) 其他:合同估算价:182780200元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其它专项工作;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的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本项目施工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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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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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 ||||||||||||||||
附录: 3.1.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①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需提供) 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须提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一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或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EPC总承包或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总承包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 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④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4 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提供缴纳月份为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④如为联合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②提供缴纳月份为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提供缴纳月份为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4)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 3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缴纳月份为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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