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萧县国有林场防灭火道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6.6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xxcg2024020
预算金额96.66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场长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869758153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萧县国有林场防灭火道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2024020

二、项目名称:萧县国有林场防灭火道路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大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黄口镇黄新路中段188号

成交金额:966600.00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玖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966600.00)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8.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萧县国有林场防灭火道路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道路总长1800米,面层厚度18厘米,5厘米碎石垫层,总面积5400平方米。实施地点位于萧县国有林场林区经营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将改善林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林区管护水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康

执业证书信息:234212176628

五、评审专家名单:闫兴保(组长)、胡永、陈冬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代理费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瑞祥小区,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186975815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萧县林业发展中心    

   址:萧县龙城镇G311(交通西路)   

联系方式:胡场长1765570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瑞祥小区

联系方式:18697581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场长

电    话:176557086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情况

3.成交结果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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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申请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请审核
    2024-04-10 09:54:13
    0天0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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