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郑州局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新乡机务段生产辅助用房改造工程、新乡机务段新建综合实训楼工程桩基检测发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gsjc-2024-07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0371-683239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静0371-666810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郑州局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新乡机务段生产辅助用房改造工程、新乡机务段新建综合实训楼工程桩基检测发包公告
发包编号:GGSJC-2024-07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新乡机务段生产辅助用房改造工程、新乡机务段新建综合实训楼工程已由 《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新乡机务段生产辅助用房改造、新建综合实训楼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郑铁计函〔2024〕748号)、《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新乡机务段生产辅助用房改造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郑铁计函〔2024〕826号)、《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新乡机务段新建综合实训楼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郑铁计函〔2024〕830号)、《集团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2024年技术改造大修执行计划的通知》(郑计建〔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发包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项目桩基检测已具备发包条件,现进行公开发包,特邀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发包内容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2.2计划工期:本项目检测内容完成为止,具体以现场施工进度为准。
2.3项目概况
拆除既有老旧生产房屋7621平方米,在大部件存放库东侧、原设备车间位置新建新乡机务段生产辅助用房,地上5层,建筑总高度20米,建筑面积4687.70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棚投影面积554.01平方米;给排水、暖通、消防、强电、弱电、通信、综合布线、围墙、道路、地面硬化等配套设施。
新乡机务段辅助生产用房100根钻孔灌注桩,桩径600mm,桩长18m。
在运用楼南侧位置新建五层综合实训楼一栋,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为5951.36m2,设置教室用房和实训用房、会议用房等。
建筑周边结合地形特点,重新规划各区域,地面铺装、沥青混凝土道路、停车场等,废弃建筑物拆除。
给排水、暖通、消防、电力照明、通信信息等相关配套。
新乡机务段辅助生产用房151根钻孔灌注桩,桩径600mm,桩长17m。
2.4发包范围
本次发包范围:新乡机务段生产辅助用房改造工程、新乡机务段新建综合实训楼工程全部桩基检测。
2.5标段划分
桩基检测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XXJWDZJJC。标段主要检测内容:如下:
2.6工程桩检测
2.6.1新乡机务段生产辅助用房改造工程
本工程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柱下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1根。本工程检测数量不小于20根。
本工程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工程桩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加载量不应少于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
桩基直径0.6m,有效桩长18m,混凝土等级C40,P8,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1300KN;试桩压力建议不低于Quk=2800KN;检测数量为3根。
2.6.2新乡机务段新建综合实训楼工程
本工程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31根。每个柱下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1根。本工程检测数量不小于31根。
本工程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工程桩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加载量不应少于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
本工程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均为抗压工程桩,桩径为600mm,桩端持力层为<6>层细砂,桩端进入持力层≥8m,有效桩长约20m。混凝土等级C30(水下混凝土),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1100KN,试桩压力建议不低于Quk=2400KN。检测数量为3根。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桩基检测发包工程要求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发包工程要求;
3.1.2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检测证书,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检验检测能力及授权签字人包含本次发包检测内容。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五年以上的检测经验;
3.1.3响应人于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2023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万元。
3.1.4响应人近三年内承担过大中型项目或类似项目桩基检测工作(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桩基检测业绩不少于一项);
3.1.5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
3.1.6响应人不得与本工程参建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
3.1.7 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信誉要求: 2021年11月~2024年11月(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处于停标阶段。2021年11月~2024年11月(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检测项目负责人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响应人及其法人代表和拟派驻的检测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
3.2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申请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响应人及其响应所列主要检测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响应人及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检测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 / 。
①不得与本工程参建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
② 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响应人于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2024 年 11 月 19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达兴招采交易网站(http://www.dxzcw.cn/)”,即可自行下载发包文件。下载文件后,请根据附件内容,填写文件领取表,并发送至发包代理公司邮箱,咨询电话参见发包代理单位联系方式。发包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发包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发包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
4.3本次发包不提供发包文件的邮寄。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8 日 14时 00 分至14时 30 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xdgczx.cn/)、达兴招采交易网站(http://www.dxzc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106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371-68323933
传 真:0371-68323933
电子邮件:lyz1969@sohu.com
发包代理单位: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电 话:0371-66681093
传 真:无
电子邮件:xdzxgs@163.com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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