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汾湖高新区芦墟2022年水利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40327001736 | 项目名称 | 汾湖高新区芦墟2022年水利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840327001736001001; | 标段名称 | 汾湖高新区芦墟2022年水利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3月3日 | ||||||||||||||
工程类型 | 水利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汾湖高新区芦墟2022年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5840327001736001001) 1.汾湖高新区芦墟2022年水利工程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吴行审审发【2023】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汾湖高新区芦墟产城融合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新建护岸1245米,修复护岸328米,加高加固堤防3993.4米,清淤河道19819.22立方米,岸坡整治7068㎡,水生植物2399㎡,滨河绿化带5964㎡等。工程等别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7月1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4.标段内容如下表: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6)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至2023年01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并提供截图信息;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承担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职务的,均认定为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至2023年01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确保接收有关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通知信息的有效身份; (10)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 ⑤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6.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 6.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且已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投标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0日16:00时至2023年2月17日17:00 时,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7.2特别提醒: 7.2.1潜在投标人尚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避免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7.2.2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务必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入库备案,操作流程详见“http://www.szzyjy.com.cn/wjqfzx/035001/035001001/20200805/6a4312a1-d2aa-42ab-bc17-f51f7a20e684.html”。 7.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开放,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统一实行网上解密,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3日09 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8.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网址: http://211.143.240.34: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8.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 8.2.4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国泰新点驻场技术电话:0512-63985015 。 9.资格审查办法: 9.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2资格后审,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①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注册电子证书打印件);⑤企业主要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⑥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至2023年01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询信息截图;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至2023年01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⑧企业诚信承诺书;⑨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承诺书。 注: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10. 本工程采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合规性评审法。 11.招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彭啸晨 联系电话:0512-63256171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光佐、毛鑫 联系电话:0512-63477055 13.本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7日。 招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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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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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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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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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高新区芦墟2022年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5840327001736001001) 1.汾湖高新区芦墟2022年水利工程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吴行审审发【2023】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汾湖高新区芦墟产城融合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新建护岸1245米,修复护岸328米,加高加固堤防3993.4米,清淤河道19819.22立方米,岸坡整治7068㎡,水生植物2399㎡,滨河绿化带5964㎡等。工程等别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7月1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4.标段内容如下表: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6)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至2023年01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并提供截图信息;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承担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职务的,均认定为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至2023年01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确保接收有关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通知信息的有效身份; (10)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 ⑤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6.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 6.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且已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投标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0日16:00时至2023年2月17日17:00 时,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7.2特别提醒: 7.2.1潜在投标人尚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避免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7.2.2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务必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入库备案,操作流程详见“http://www.szzyjy.com.cn/wjqfzx/035001/035001001/20200805/6a4312a1-d2aa-42ab-bc17-f51f7a20e684.html”。 7.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开放,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统一实行网上解密,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3日09 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8.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网址: http://211.143.240.34: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8.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 8.2.4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国泰新点驻场技术电话:0512-63985015 。 9.资格审查办法: 9.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2资格后审,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①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注册电子证书打印件);⑤企业主要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⑥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至2023年01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询信息截图;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至2023年01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⑧企业诚信承诺书;⑨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承诺书。 注: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10. 本工程采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合规性评审法。 11.招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彭啸晨 联系电话:0512-63256171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光佐、毛鑫 联系电话:0512-63477055 13.本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7日。 招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墟产城融合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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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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