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13990938083
中标联系人-15520769156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15042023000188-1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叙州区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辅导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5042023000188
四、项目名称:四川省叙州区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辅导咨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柏溪街道长江路360号
联系方式:13990938083
供应商(乙方):成都乡兴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汇路355号
联系方式:155207691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四川省叙州区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辅导咨询服务项目 1(包) ¥980,000.00 ¥980,000.00 一、服务内容:对标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打造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行区样板,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23年度四川省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川农领[2023]8号)文件要求,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的考评指标要求,对标对表开展叙州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创建工作,具体包括培训解读政策、技术咨询指导、佐证资料整理、佐证装册设计、汇报材料编制、现场考察指导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解读政策:对标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需要,通过召开大会、局内咨询会、小组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政策指导。
2.技术咨询指导:提供叙州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创建全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创建流程、创建内容、指标解读、佐证材料、迎检现场、汇报准备等关键环节提供专业性技术指导。
3.佐证资料整理:根据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佐证指标要求,通过收集、整理、分类、指导、优化相关资料,形成自评报告与目录及佐证材料三维一体的佐证资料清单。
4.佐证装册设计:提供佐证材料封面页及标签设计协助服务,包括制作资料目录、封面,设计封皮等,实现佐证材料更加美观、更加简洁目的。
5.汇报材料编制:根据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现场验收要求,确保验收现场效果,提供现场验收自查报告、汇报材料编制,提供必要的汇报协助工作。
6.现场考察指导:开展重点镇村调研考察工作,提供县、镇、村现场考察技术咨询,考察点位指导,全程考察陪同等指导服务,确保现场点位科学合理。
★二、服务要求
1.进度要求: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全面启动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辅导咨询工作,根据川农领[2023]8号文件要求及区政府时间进度要求按质按时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
2.保密要求:供应商须确保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信息将严格对采购人保密。
3.结题要求:提交叙州区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辅导咨询全套成果1套,具体包括佐证材料、自评报告等辅导咨询成果。
三、履约及人员要求
(1)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履行过类似本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专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等,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及职称。
(3)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施需求有针对性的拟定服务方案,包括创建指标解读及指标佐证材料参考,叙州区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叙州区创建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叙州区创建现场验收考察指导思路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行业规范,为本项目顺利履约提供技术保障。
(4)管理制度: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施需求有针对性的拟定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及分工安排,资料档案管理方案,日常管理机制制度,质量保障措施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行业规范,为本项目顺利履约提供技术保障。
★四、商务要求
4.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
4.2 服务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4.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创建佐证材料及自评报告等咨询服务成果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若成交供应商第一次辅导叙州区获得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荣誉称号之日起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若第一次辅助叙州区未获得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成交供应商将继续协助开展1次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创建辅导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启动第二次创建辅导工作之日起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成交供应商辅导叙州区获得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荣誉称号之日起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前,应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4.4 其他要求:本项目费用包括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 保险、税金、安全保障等,供应商报价应考虑与本项目有关的有可能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等)。
4.5 验收方法及标准:
4.5.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5.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5.3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合同金额: 9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8日至2025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四川省叙州区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pdf
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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