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曹妃甸第十八加油站扩建加氢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金额
85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ct-221263-003
预算金额850万元
招标公司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薛奇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晓亮0311-8308690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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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曹妃甸第十八加油站扩建加氢设备采购及安装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221263-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曹妃甸第十八加油站扩建加氢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850万元,招标人为中油曹妃甸石油
销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曹妃甸第十八加油站扩建加氢设备采购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曹妃甸第十八加油站扩建加氢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曹妃甸第十八加油站扩建加氢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加氢站成套工艺设备集成能力,具备设备选型能力、具有成套工艺设备集成
管理经验;设备具有中石油卡机连接功能、支持中国石油非接触式和接触式IC卡(提供测
试通过报告)或投标人承诺后期可免费升级具备该功能(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网页
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
3.6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类似
业绩指国内加氢机或氢气压缩机撬或加氢站整站销售业绩)。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分支机构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设备集成供应商与安装单位组成,但联合体数量≤2家,
联合体必须由设备集成供应商作为牵头单位,其中集成供应商须满足3.1至3.6条款中的所
有要求;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压力管道GC1安装资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资质,同时提
供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1日08时30分到2022年09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7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需加盖公
章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形式发送至391275087@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人
员: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底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西配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西配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七、其他
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曹妃甸第十八加油站扩建加氢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曹妃甸第十八加油站扩建加氢设备采购及安装,业
主单位为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本招标项
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曹妃甸第十八
加油站扩建加氢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主要设备包括工作压力45Mpa隔膜式氢气压缩机2台;35Mpa双枪加氢机2
台;氢气换热器(加氢机用)2台;45Mpa卧式储氢瓶1组,水容积9m3;冷水机组(加氢
机用)1台;冷水机组(压缩机用);氢气卸氢柱1台(双卸氢管路双计量);顺序控制盘1
台;工艺管路及阀门1套;放散管、阻火器等一套;仪表风、吹扫系统1套;运行自控系统1
套;卡机连接管理系统1套;安全监控系统1套;供配电系统1套;现场仪表1套;投标人
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
2.2交货地点及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交货、交货后2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如遇不可抗力及土建完工延迟等非供货方原因导致设备交货、安装、
调试完成时间晚于规定日期,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3产品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不少于3年,质保期起算日期为招标人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的日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设备及免费更换零部件,质保期满后,根据服务成本
及零部件成本收取适当维修费用。所有上站维修的人员必须持相关特种设备操作证。
2.4服务要求:
1)安装调试。投标人应免费进行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并免费配合买方进行系统升级
等带来的相应调试工作。
2)零备件更换。设备终身保修。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制造原因出现的任何质量问
题,投标人应负责在24小时内完成更换或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免费
质保期后,投标人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保养,按零备件的成本价收费。零备件成本价投标时
提供。招标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与投标人协商零备件价格。
3)维修响应。投标单位应有完善的配套售后响应机制及充足的备品备件,接到用户报修通
知后,投标人维修人员应在4小时内响应,需到达现场处理的,要求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
解决一般问题,特殊故障需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重大故障,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处理。
质保期内,收到招标人发出通知满12小时而未做出处理的,招标人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
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且不影响设备质保。投标人应就此条款进行实质性响应。
4)技术培训。投标人应就设备的使用维护向用户提供不少于90小时免费技术培训,采购方
有需求的可增加免费培训时间。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的原理、结构、性能,操作、日常维护
保养和故障排除等,同时免费提供涵盖上述培训内容的演示动画。
5)设备说明书、重要部件合格证。投标人须保证所有产品都为全新的原厂正品、并符合相
应产品标准,随机附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各类技术资料,提供整套设备及主要部件中
文操作说明书以及设备重要备件的出厂合格证。进口物资、配件在交货时应提供原产地证明
文件。
6)设备投运后,投标人需安排至少1位持相关特种设备操作证的技术人员常驻加氢站,协
助加氢站工作人员进行设备维保及相关加氢作业,驻站期限为投营日起12个月,驻站人员
的工作时间由加氢站站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余时间,投标人至少每季度对设备进行回访
巡检一次。
7)在加氢设备现场组装、调试过程中以及运行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赔
偿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缺陷时,招标
人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索赔文件后立即对此索赔做出书面答复;由于
投标人责任,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更换,所有费用、直接经济损失
均由卖方负责;或经买方同意按造成损失及修复所需等做价赔款;若属设备缺陷,则保证期
自该缺陷修复后重新开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加氢站成套工艺设备集成能力,具备设备选型能力、具有成套工艺设备集成
管理经验;设备具有中石油卡机连接功能、支持中国石油非接触式和接触式IC卡(提供测
试通过报告)或投标人承诺后期可免费升级具备该功能(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网页
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
3.6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类似
业绩指国内加氢机或氢气压缩机撬或加氢站整站销售业绩)。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分支机构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设备集成供应商与安装单位组成,但联合体数量≤2家,
联合体必须由设备集成供应商作为牵头单位,其中集成供应商须满足3.1至3.6条款中的所
有要求;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压力管道GC1安装资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资质,同时提
供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7日,每天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以彩色扫描
件(*.pdf格式)形式发送至391275087@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人员: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底单。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
开户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账号:63712010200479
(2)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到完整的报名资料时,对潜在投标人递交全部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后,
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
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26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西配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河北省石家庄
市工农路48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5.3其他说明:
(1)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
作。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
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孙晓亮
电话:0311-83086907、15612177217
传真:0311-83086927
邮箱:391275087@qq.com
招标人: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垦丰大街团结里245-1
联系人:薛奇
电话:1893168908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垦丰大街团结里245-1
联系人:薛奇
电话:189316890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孙晓亮
电话:15612177217
电子邮件:3912750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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