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瑞华13509308719
公告正文
福清市第五医院福清市第五医院布草洗涤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第五医院

乙方福清市运嘉保洁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FM[CS]2021002福清市第五医院福清市第五医院布草洗涤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99 其他商务服务 其他商务服务 3年内福清市第五医院福清市第五医院布草洗涤服务 合格 3 优良 105108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零伍万壹仟零捌拾元整元(¥10510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时间后三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西江路1号

4.3交付条件: 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洗涤的衣服布类,应负责对破损的衣物、布类,包括系带子、扣子等进行缝补。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福清市第五医院为了进一步提高医院洗涤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对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期限:3年 3、供 应商报价费用包括:所有员工工资、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和公积金)、津补贴、夜班费、节日福利费、加班费(包括执行国家法规所有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病假人员替班工资、夏季高温费、特殊人员体检费、服务所用配套费用,同时包含布类运、搬、卸、洗涤、熨烫、消毒、包装、缝补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成交供 应商负责医院所有临床及办公场所的布类洗涤、熨烫及消毒工作,包括全院病人服、婴幼儿服、婴幼儿浴巾、纱布块、窗帘、隔帘、床上布类、手术包、产包、包布和医务人员的工作服、值班被服办公用布类等物品。 2.负责院内所有临床及办公场所布类的收送。 3.根据医院指 定的收送时间,每天上午由成交供 应商到指 定地方接收。洗涤后的物品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检查,对有破损、掉纽扣、带子等用品,必须及时修复。第二天将干净的布类送至医院指 定地方。成交供 应商必须承诺满足此条款,如未单独提供承诺函,或承诺达不到要求,则其投标无效。 4.保证院方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及洗涤物品单独洗涤、分类、登记收送。 5.成交供 应商在承接医院委托业务后保证严格按照院方制定的收、送时间执行,节假日照常运行,如遇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台风)成交供 应商必须提前通知院方,以便调整安排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成交供 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于2007年颁布的《洗涤业管理办法》、《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标准,拥有专业的厂区,专业的洗涤生产线,严格使用标准洗涤流程进行洗涤。在合同期内,若国家颁布新的行业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成交供 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WS/T 508-2016)及福建省感染管理的文件有关规定,根据医用被服物品的特点,明确工艺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分类洗涤、统一消毒,并保证洗涤质量;采购人可以派员现场督察。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或环保不良企业或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惩戒期限已届满的。并应注重环境保护,洗涤污水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若颁布新标准,则以最新标准为准),洗涤用水的卫生质量符合GB5749要求。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实对本条款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3.成交供 应商应保证洗涤工艺严格按照院感要求进行分类、分机浸泡、消毒,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成交供 应商应配备各所需的接送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识。 5.成交供 应商应明确参 考与该项目的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 6.在日常工作中对科室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及时解决或解答,并进行月度考核,按考核情况支付承包款项,并做好记录。 7.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科室监督。 (三)、服务基本要求 1.布类洗涤要求 1.1洗涤要求:成交供 应商应根据医用布类物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 应商所洗布类物品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并有权要求成交供 应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1.2缝补要求:未报废物品中出现小洞,脱线,掉纽扣等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缝补后再送回,缝补工资及辅助材料由成交供 应商承付,做到每件布类返回后即能投入使用。 1.3供 应商应严格执行医院各种布类洗涤过程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确保病人安全。传染病布类按防疫站及院内感染要求规定进行分类消毒及专项处理,采购人应将有传染性的布类,事先做好识别分类,以便成交供 应商专项处理。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 应商洗涤程序及洗涤布类质量进行检测,若属于供 应商洗涤过程不当或不按质量标准交货导致的交叉感染,供 应商应赔偿经济损失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采购人将所有医疗布类交给成交供 应商洗涤保洁,自然破损的应及时缝补,非正常破损或丢失的布类予以赔偿,直接按照采购价格的80%赔偿。 1.5成交供 应商对所有的衣物、布类的洗涤原则上不得返洗。若有返洗的,返洗率不得超过当天洗涤量的5%。对当天送达的衣物、布类,达不到洗涤质量要求的成交供 应商应负责免费重洗,并于次日送回,否则按每件次每天30元人民币进行罚款,并保证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1.6洗涤用品的运输工具由成交供 应商自行提供。 1.7成交供 应商必须设置项目经理1人,收件发件工作人员若干人。 1.8洗涤工作不分节假日,严格按照医院院感要求,及时收污送洁,送洗衣物布类必须做到分类、浸泡、消毒、消毒、熨烫、缝补、折叠、打包、分类运输等流程。防止交叉感染,保质、保量完成洗涤服务项目。 1.9保证窗帘每3个月清洗一次,日常有污渍及时清洗。 1.10成交供 应商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洗涤的衣物布类。根据医院的要求,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应及时整改到位。电话响应时限为30分钟。 2.洗涤质量标准 2.1严格按照洗涤工艺流程作业 ①收集(封闭式专车一辆); ②分拣(严格按照规定分拣、分类洗涤); A、按工作服、手术室、供应室、病区分类堆包,分区进行分拣,将黄色特殊感染包送至隔离间,进行专人隔离分拣; B、分拣过程中,将同色床单、被套、枕套、孔巾、包布、病人衣裤、洗手衣裤、手术衣分类装载,按各自污染程度选择相对应程序洗涤; C、分拣过程中发现重污(大块血渍、粪渍),单独装载,单独洗涤。破损严重或污损严重已无缝补或洗涤价值,拍照留档,与院方及时沟通报损处理; D、工作服另外区域进行人工分拣,与其他布草严格区分分拣,分拣后专机作业洗涤。 ③蒸煮(为防止交叉感染,采用按分类分痴消毒洗涤,即工作服专用洗衣机,普通病号布类专用洗衣机,手术室专用洗衣机,特殊传染布类专用洗衣机,婴幼儿专用洗衣机); ④洗涤(严格按照洗涤规范流程); ⑤自动脱水(由脱水机处理); ⑥烘干(由烘干机处理); ⑦熨平(由机器熨平和手工熨平、折叠); ⑧缝补(对破损的衣服及布草进行缝补,包括系带子、扣子等); ⑨包装(专用袋,封闭包装); ⑩运回(封闭式专车一辆)。 2.2洗涤材料主要有:高效灭菌灵、84消毒液、碱、洗衣粉、洗衣液(婴儿衣、婴儿被、新生儿床单等需用专用洗涤剂)。应用无毒、低磷、无刺激性的消毒洗涤剂进行洗涤,并专类包装供应使用。随时接受卫生监管部门的检测。 2.3洗涤、消毒方法:化学消毒方法、物理消毒方法。 2.4消毒洗涤后的布草达到洁净、平整、无损、无菌、无异味、干燥,符合院感的要求,须能马上投入使用。 2.5成交供 应商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若在采购人院区内发现工人偷窃布类行为,一经发现,按偷一罚十由供 应商照价赔偿。 2.6成交供 应商有义务随时接受采购人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如违反以上情况,采购人可提出整改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 3洗涤工作区域要求 3.1成交供 应商应设置独立的工作区域,工作区域内通风、采光良好,周围环境应无蚊蝇等害虫孳生地。工作区域内所有的功能区的地面、墙面和工作台应平整,便于清洁,有防蝇、防鼠等有害生物防治设施。 3.2成交供 应商在工作区域内应分别设置污染区与清洁区,两区之间应有完全隔离屏障。分别设置医用织物接收与发放通道,通道不交叉,不逆行。污染区内的功能区应包括收物交接、分拣、洗涤、消毒和污车存放处,清洁区的功能区应包括烘干、熨烫、修补、折叠、储存、运送、发放和洁车存放处,清洁区内各功能区应设有效屏障。各功能区应布局合理,标识明确,有洗手设施,污染区内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3.3成交供 应商应每日下班前对工作区域内的污染区地面及工作台面进行有效地清洁、消毒;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墙面应随时保洁。 3.4工作区域内清洁区工作人员、物体表面、空气质量,以及经消毒处理后污染区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空气质量,应每年2次进行抽检并参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Ⅲ类环境规定,菌落总数指标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菌落总数指标 项 目 指 标 物体表面,cfu/c㎡ ≤10 工作人员手,cfu/c㎡ ≤10 空气,cfu/c㎡·5min ≤4 4布类收发细则及注意事项 4.1采购人负责在院内指 定污、洁衣物的暂存点。成交供 应商负责每天派专职人员(身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佩戴胸卡)在采购人指 定时间到指 定地点收取污衣物、布类,并与医院指 定人员共同清点核对数目,并填写衣物布类清洗交接单(四联单),经双方签字以备校查,月底结算以交接单据为依据。成交供 应商工作人员收取污衣物、布类后运至污物暂存点,成交供 应商用专用车辆于每日早上9点左右将污衣物运走,成交供 应商须保持该场所卫生清洁等。 4.2成交供 应商对污、洁衣物、布类进行严格区分,污物以黑色包为标志,洁物以绿色包为标志,传染布类以黄色包为标志,标志须清楚,不能混装。病人、手术室、供应室的布类和工作服应分别单独装袋。做到分开洗涤和运送,收发物品时必须做到洁污分离,单独运送,因未分离而引起院内交叉感染(按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定,由院感科界定),成交供 应商除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外(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月合同款的10%,并有权解除合同。 4.3经成交供 应商消毒、熨烫、缝补、折叠及分类打包后的洁净衣物、布类在第二天早上9点左右送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并派工作人员与院方工作人员进行数量交接签字确认及质量验收。 4.4布类清洗干净、整洁,符合院感要求。由于洗涤方洗涤不善、院感不达标等原因造成医疗纠纷或给采购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损失由洗涤方负责赔偿。成交供 应商对分类洗涤物必需折叠整齐、平整、无污渍,对有熨烫要求的物品必须熨烫平整(如工作服、工作裤、大单、被套、枕套、床单、窗帘、隔帘等所有医用被服等),对破损物品(缺纽扣、少带子、脱线缝、撕裂等)必须缝补完整(缝补的布类缝补率须达到98%以上,低于98%罚款200元),无串色,无褪色,无异味,无明显污渍。 4.5科室之间布类不允许混送。 同一品名、同一规格的回送洗洁件,按各科室、病区收取数量统一打包回送。 4.6若因成交供 应商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交付洗涤衣物,严重影响采购人临床实用,特别是手术室、ICU等重要部门的布类使用,则采购人将按每天赔300元人民币进行处罚(特殊原因除外)。 4.7布类运送车辆工具应洁、污分开,专车运送,定点放置。按指 定路线、地点运送,每日消毒清洗。运送员工作完毕后,要对污、洁运送车进行清理、消毒。 4.8成交供 应商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若在采购人院内出现工人偷窃布类行为,一经发现,按偷一罚十由成交供 应商照价赔偿。 (四)、服务考核要求 以每年服务平均分达到85分为准(详见附件:福清市第五医院洗涤服务考核表),签订下一年合同。在合同到期,采购人的下一年度还没签订的情况,按照原成交价继续服务,直至新的合同签订。 1、采购人制定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成交供 应商进行质量抽检,可分为感官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检查。感官指标是指洗涤后的清洁织物外观整洁、干燥,无污渍,无异味,无破损。如抽检一次即发现有不合格,罚款200元。微生物指标的检查是指洗涤后的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织物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细菌菌落总数,cfu/100c㎡ ≤200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化脓性致病菌 不得检出 2、医院有权对洗涤场地或洗涤流程进行抽查,成交供 应商违反医院院感相关规定,未分区洗涤或违反洗涤流程、采购人的布类物品与其他单位布类物品混合洗涤,采购人将对成交供 应商进行罚款1000元/次,并要求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成交供 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医疗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2016版)中的相关规定对所承接的布类物品进行洗涤消毒,成交供 应商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4、采购人随时抽查布类物品洗涤质量,经洗涤后送回的布类物品出现污渍、血迹等未洗净,或者折叠不符合要求,经多次提醒无效,成交供 应商应该承担10元/件。 5、经成交供 应商洗涤后送回的布类:如缩水、褪色、串色、笔墨迹,经确认是成交供 应商导致的,成交供 应商要按采购方采购的单价负责赔偿;如是采购人自身(布料)问题,承包人不负责任。 6、每月进行病区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应达到85%以上,满意度低于85%承包人每少一分扣当月合同款2000元,并立即整改。连续三月满意度达不到85%,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一个月的洗涤费用,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7、成交供 应商每日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人指 定位置进行收送,不得延迟收送时间,超过时间成交供 应商应承担200元/小时的违约金。一月发生3次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月合同款的2%(因特殊原因延时,成交供 应商事先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的同意除外)。 8、所有布类物品成交供 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洗涤后送回,未在指 定工作时间完成洗涤送回,成交供 应商应承担50元/件的违约金。 9、采购人医院感染控制科有权对洗涤后的布类物品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不能达到院感要求,成交供 应商应承担100元/件的违约金。如因洗涤后的布类物品不能达到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引起院内交叉感染(按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定,由院感科界定),成交供 应商除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外(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月合同款的10%,并有权解除合同。 10、遇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事件,导致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布类物品送回,成交供 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未及时将突发事件告知采购人,影响正常的医疗工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月合同款的5%。 11、经成交供 应商洗涤后的送过来布类物品,未达到使用期限破损的,成交供 应商除承担布类物品的赔偿。 12、所有运输的布类物品,成交供 应商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因保护不当引起的物品损坏和丢失,成交供 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成交供 应商提供的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防潮、防尘,若因运输工具原因造成洗涤后的布类物品受潮、弄脏等,成交供 应商应承担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影响医疗工作的损失),并承担当月合同款5‰的违约金。 14、成交供 应商所承担的以上违约金扣款以采购人洗浆房提供的记录数据于每月末汇总后从当月合同扣款中支出。 15、损耗处理:采购人所有布类物品使用时间为18个月(按布类物品上标识时间计算),布类物品报损由采购人洗浆房界定,不到报损时间破损的布类物品成交供 应商应承担赔偿。因药渍等正常洗涤无法洗去的顽渍,报损后成交供 应商不承担赔偿。交接期一个月内出现未到报损时间破损,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6、成交供 应商应做好收取、发放、消毒、清点等相关记录每月随发票交由采购人存档,资料不齐全采购人有权不与认定。 17、成交供 应商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洗涤的衣服布类。根据医院的要求、突出的意见与建议应及时整改到位。 18、中标人洗涤质量出现重大问题,且无力解决,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附件 福清市第五医院洗涤服务考核表 考核科室: 考核人: 一、服务态度 分数范围:(1分-10分) *微笑服务、语言文明,虚心接受意见,改进工作态度。 扣分说明: 二:时间要求 分数范围:(1分-10分) * 每日在规定时间到医院各科室收取和送返洗涤物品,保证医院人员和业务的正常需要。 扣分说明: 三:卫生要求 分数范围:(1分-10分) * 工作服与病号物品、一般布类与特殊布类分开收送、分开浸泡消毒、分开洗涤,符合院感管理要求。 扣分说明: 四:清点要求 分数范围:(1分-10分) * 做好收送衣物清点工作,每次应按科室分门别类做好收送衣服的清单交接签名确认后带回。每日清点表收集保存好,便于双方确认干净衣物数量。 扣分说明: 五:缝补要求 分数范围:(1分-10分) *发现洗涤物品有破损,要进行修复缝补;对破损严重、不能继续使用的洗涤物品,在需要更换新被服时,应及时通知院方,并经院方清点认可后更换。 扣分说明: 六:质量要求 分数范围:(1分-10分) *无污渍划痕,无串色,纯色布草洁白度良好,无发灰发黄现象; 扣分说明: *无破损、无残缺、无毛边,对破损、残缺和毛边的要进行缝补、修剪,缝补完好; 扣分说明: * 无异味,无异物,无破损; 扣分说明: * 熨烫平整、舒展,折叠有序; 扣分说明: * 收送洗涤物品数量一致,无丢失、无短缺 扣分说明: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西江路1号 2、交付时间: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时间后三年 3、交付条件: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洗涤的衣服布类,应负责对破损的衣物、布类,包括系带子、扣子等进行缝补。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成交供 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服务合同到期后,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确定新的供 应商进场后,且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洗涤要求:成交供 应商应根据医用布类物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 应商所洗布类物品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并有权要求成交供 应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2.缝补要求:未报废物品中出现小洞,脱线,掉纽扣等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缝补后再送回,缝补工资及辅助材料由成交供 应商承付,做到每件布类返回后即能投入使用。3.成交供 应商应严格执行医院各种布类洗涤过程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确保病人安全。传染病布类按防疫站及院内感染要求规定进行分类消毒及专项处理,采购人应将有传染性的布类,事先做好识别分类,以便成交供 应商专项处理。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 应商洗涤程序及洗涤布类质量进行检测,若属于供 应商洗涤过程不当或不按质量标准交货导致的交叉感染,供 应商应赔偿经济损失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将所有医疗布类交给成交供 应商洗涤保洁,自然破损的应及时缝补,非正常破损或丢失的布类予以赔偿,直接按照采购价格的80%赔偿。5.成交供 应商对所有的衣物、布类的洗涤原则上不得返洗。若有返洗的,返洗率不得超过当天洗涤量的5%。对当天送达的衣物、布类,达不到洗涤质量要求的成交供 应商应负责免费重洗,并于次日送回,否则按每件次每天30元人民币进行罚款,并保证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本项目洗涤服务费按合同金额36期支付。每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供 应商上月洗涤服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按合同完成工作情况评价,采购人确认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个月洗涤服务费。如考核不合格,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8、付款方式与条件:采取分月转帐付款方式,医院财务科根据月考核评分情况及物业与成交供 应商布草交接情况表核算每月支付。 9、违约终止合同 如果成交供 应商在日常工作中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或者采购人对成交供 应商的服务考评结果不满意,则采购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提前一个月向成交供 应商书面提出,在此期间双方仍按原合同履行。 10、双方责任 (1)对停水、停电等外部条件因素的影响,造成成交供 应商无法完成洗涤任务的。成交供 应商应负责联系外洗单位进行洗涤,并确保洗涤质量及清洁衣物布类及时送达采购人。不是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不能按规定回送采购人洗洁件,成交供 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采购人有特急件、特殊件或对个别布类洗涤有特殊要求的,成交供 应商应尽力满足,洗涤价另定。 四、其他事项 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成交供 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 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成交供 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洗涤要求:成交供 应商应根据医用布类物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 应商所洗布类物品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并有权要求成交供 应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2.缝补要求:未报废物品中出现小洞,脱线,掉纽扣等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缝补后再送回,缝补工资及辅助材料由成交供 应商承付,做到每件布类返回后即能投入使用。3.成交供 应商应严格执行医院各种布类洗涤过程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确保病人安全。传染病布类按防疫站及院内感染要求规定进行分类消毒及专项处理,采购人应将有传染性的布类,事先做好识别分类,以便成交供 应商专项处理。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 应商洗涤程序及洗涤布类质量进行检测,若属于供 应商洗涤过程不当或不按质量标准交货导致的交叉感染,供 应商应赔偿经济损失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将所有医疗布类交给成交供 应商洗涤保洁,自然破损的应及时缝补,非正常破损或丢失的布类予以赔偿,直接按照采购价格的80%赔偿。5.成交供 应商对所有的衣物、布类的洗涤原则上不得返洗。若有返洗的,返洗率不得超过当天洗涤量的5%。对当天送达的衣物、布类,达不到洗涤质量要求的成交供 应商应负责免费重洗,并于次日送回,否则按每件次每天30元人民币进行罚款,并保证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本项目洗涤服务费按合同金额36期支付。每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供 应商上月洗涤服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按合同完成工作情况评价,采购人确认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个月洗涤服务费。如考核不合格,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成交供 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服务合同到期后,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确定新的供 应商进场后,且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时间后三年

10、违约责任

如果成交供 应商在日常工作中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或者采购人对成交供 应商的服务考评结果不满意,则采购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提前一个月向成交供 应商书面提出,在此期间双方仍按原合同履行。10、双方责任 (1)对停水、停电等外部条件因素的影响,造成成交供 应商无法完成洗涤任务的。成交供 应商应负责联系外洗单位进行洗涤,并确保洗涤质量及清洁衣物布类及时送达采购人。不是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不能按规定回送采购人洗洁件,成交供 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采购人有特急件、特殊件或对个别布类洗涤有特殊要求的,成交供 应商应尽力满足,洗涤价另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清市第五医院 乙方: 福清市运嘉保洁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高山镇西江路1号 住所: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福清市城头镇东皋村227号)
单位负责人: 项良光 单位负责人: 陈瑞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625064317
联系方法: 1350930871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融城支行
账号: 账号: 281007020018010018285

签订地点: 福清市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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