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江路等五条道路重新优化设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0日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编制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江路等五条道路重新优化设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6万元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HYGS2017-C011
2.采购代理编号:HYXT2017-C037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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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路等五条道路重新优化设计 |
对高新区三江路(长丰大道~长湖街)、喜阳路(蒸水东路~三江路)、三江路(华新大道~祝融路)、松亭路(莲花路~华新大道)、莲花路(蒸水东路~晓霞路)等五条道路进行优化设计: 1、路面结构由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调整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2、人行道结构参照海绵城市要求调整为透水结构; 3、补充路基土石方、路基处理、综合管沟、人行道绿化带设计及道路交通设施优化设计。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耒阳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地址:耒阳市蔡伦北路129号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7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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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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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1、高新区三江路(长丰大道~长湖街)、喜阳路(蒸水东路~三江路)、三江路(华新大道~祝融路)、松亭路(莲花路~华新大道)、莲花路(蒸水东路~晓霞路)等五条道路由耒阳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09年至2013年完成设计,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之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面层为26cm厚C30水泥砼,基层为20cm厚5.5%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5cm厚级配碎石,且道路路基未进行地基勘察。 2、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硬性规定和衡阳市城市道路建设的要求,为避免重复建设,以上五条道路现已无法满足现行的城市建设要求,需根据现行标准对上述五条道路重新优化设计,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之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设计,并对道路路基进行勘察和结合高新区道路交通组织及停车管理进行道路交通设施优化,同时人行道绿化带参照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与衡阳市“硬改绿”工程的需要将其设计成为新的绿化景观大道。 3、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3.1路面结构由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调整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3.2人行道结构参照海绵城市要求调整为透水结构; 3.3补充路基土石方、路基处理、综合管沟、人行道绿化带设计及道路交通设施优化设计; 4、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 5、本项目设计费预算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2002年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衡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技术服务费上限标准的通知》衡财审[2015]151号文要求:不高于国家标准的45%计算。 综上所述,建议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江路等五条道路重新优化设计政府采购项目对耒阳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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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肖晓明 |
衡阳市财政局 |
高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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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霞 |
雁能设计 |
造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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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智超 |
经纬设计院 |
总工程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17年 4月10日至 2017年4月17日止,共计6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夏健凤
联系电话:15874799952
2、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 系 人:张建怀
联系电话:0734—8439857
3、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邹彩凤
联系电话:0734-8852325
2017年4月10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