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源市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河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 | ||
行政区域 | 河源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13日 17: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2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12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赖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2-3618366 | ||
采购单位 | 河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2-38830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锦天大厦13A楼J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2-3618366 | ||
附件: | |||
附件1 | 河源市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1121302).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XHY202109001N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其他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设计、采购、运输、安装、系统集成、调试、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以及响应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
2)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须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2.质量标准
1)成交供应商所投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货物。
2)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专业设备检测标准。
3)设备及其配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运输及保管、保险
1)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及其配套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2)交货时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3)设备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4)设备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4.安装调试
1)安装:成交供应商负责到各品目不同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应提交详细安装进度表。成交供应商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成交供应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的支出。
3)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4)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废型,则成交供应商必须用供货时该厂家的最新产品提供给采购人单位,其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所报设备,并且价格不变。
5.★交付期限:项目建设周期建议招标完成后4个月内完成建设工作。
6.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验收要求
1)货物分两次进行验收,第一次验收在设备到后进行,由双方对设备及配套设备进行外观、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初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投标人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费(如退货的运费、误工损失等相关损失费)。第二次验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采购人组织对其进行验收,第二次验收为终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投标人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费(如运费、拆卸、返工、误竣工期等相关损失费)。
2)验收时投标设备如果是进口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英文操作说明书、报关单、完税证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或其配套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培训:为了使得采购人指定的员工熟练使用设备,保证设备良好运作,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免费培训服务计划,对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仪器需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并保证设备2人或以上能够独立熟练操作,培训时间由采购人安排。
9.功能需求:
1)OBD在线监控
系统支持统计OBD监测仪设备在线状态,后处理工作情况,可实时监控到每辆车的OBD监测仪设备在线状态,后处理工作情况。
2)大数据分析应用
与其他移动源监管对象的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实现大数据分析应用。
3)微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可通过权限设置来区分监管端和车主端,监管端:监管部门用户通过此功能能够快速查看辖区内OBD接入工作整体情况以及基本统计信息。车主端:用于车主维护车辆基础信息、报障、信息反馈以及接收系统通知信息。
1)数据共享
与省生态环境厅系统数据对接。
2)权限设置
1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保修期:★免费质保期期限:项目所购仪器设备的质保期均为3年,以项目验收合格后商业银行开具质量保函之日起算。
2)★为保证项目售后服务质量,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由商业银行出具合同总价3%(以成交价为准)等额质量保函,保函的保证方式应为连带责任保证。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返还质量保函原件。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在采购设备的耗材配件时给与优惠的价格。
3)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日常维护及所有备品备件、耗材(包括仪器所需的所有化学试剂等,电消耗除外)。因设备本身的缺陷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同等档次的替换品或更换该类设备。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对所提供的货物实行终身维护和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与维护。成交供应商应对部分设备的软件系统给与免费升级或更新。
4)保修期内采购人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成交供货商应免费上门更换同种品牌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
5)保修期间内同一部件六个月内连续3次出现同一故障,供货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设备。
6)★响应时间:对应故障分类的响应时间:
故障级别分类及说明如下:
对故障共分为三级:
一级:因故障造成的设备或相关系统瘫痪。
二级:因故障严重影响设备或相关系统运行。
三级:因故障影响设备或系统效率,但系统仍然可以运行。
四级:因其他原因,系统上一些次要功能未能实现。
在质量保证期内,集成方应承诺以下故障支持及响应时间:
故障类型:一级,支持方式:立刻专人应答及处理,响应要求:立即响应,修复时间:4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1天内系统全部恢复正常。
故障类型:二级,支持方式:立刻专人应答及处理,响应要求:立即响应,修复时间:4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1天内系统全部恢复正常。
故障类型:三级,支持方式:立刻专人应答及处理,响应要求:立即响应,修复时间:6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2天内系统全部恢复正常。
故障类型:四级,支持方式:保持电话联系,响应要求:4小时内作出修复方案,修复时间:2个工作日内修复。
11. 技术资料:
1)成交供货商应在供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有关本项目执行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附件箱清单、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使用中文说明和中文维护手册。
2)货物装箱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软件等。
3)成交供货商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成交金额中。
4)进口设备须提供合法来源资料,如进口报关单和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等。所有非原装标配的附件需注明产地、型号并附上说明书。任何有关设备来源或版权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12.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支付项目,采购人在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13.其它要求:
1) 业主配合条件: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2) 投标人必须确保项目的完整性。对于技术参数没有列出,而对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设备配套的部件、配件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3) 设备应是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计量检测标准;并提供零配件、易损件、耗材等日常维护必须品价目表。
4)★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要求响应供应商充分了解环境的需求并到项目实施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交付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午09时30 分(逾期不受理)统一到达项目实施地现场勘察(响应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前往采购单位),由采购人出具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证明,并在开标时将勘察证明原件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起装订递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883091 1,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为便于核查,投标人转帐成功后将回单发送至我司邮箱(Email:gzgxgw@163.com)。
(保证金)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越王大道支行
账 号:2006022819100063530
5.请投标/报价人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8.(服务费)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建设大道支行
账 号:44050174862600001637
9.疫情防控要求: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来我司办理业务,请配合以下防控工作:
(1)所有来我司办理业务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行程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2)疫情期间开标活动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委派1名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开标。
(3)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开标现场须单独提交有关疫情防控的《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如河源疫情防控指挥中心有新规定,按其最新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
联系方式:0762-388309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锦天大厦13A楼J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
联系方式:0762-3618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 话:0762-3618366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