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营口市西市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西市区政府物业管理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54.2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803-00014
预算金额154.25万元
招标公司营口市西市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0417-2972508
中标公司辽宁鼎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54.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营口市西市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西市区 政府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803-00014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西市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西市区 政府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市区政府事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鼎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市区青花大街西63号603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542,5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市区政府事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西市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西市区 政府物业管理项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范围 楼内保洁:负责中心办公楼内的大堂、各楼层会议室、楼梯、走廊卫生间、标牌、灯具、墙面、地面、公共部分的门窗、玻璃、楼内电梯轿厢等,公共区域内环境卫生、所有物品及设施的清洁、保洁、保养,办公楼外的停车场、道路等。 1、范围及标准: 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与消防安全管理,完成所承担的管理任务。如:楼内巡视;公共秩序维持;外来人员接待和查验登记,院内交通秩序的管理。 1、项目范围 ①对办公楼供电系统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②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使用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四)食堂服务 1.食堂服务范围:负责工作人员自助餐的日常供餐、临时任务供餐、客餐接待等服务。
服务要求:2、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要求: ①保安人员须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自觉维护甲方形象。 ②穿着干净整洁,提前到岗签到,佩戴胸卡上岗。 ③对来访人,要进行有礼貌的询问,填写登记单,与被访者进行联系,联系好后来访人方可允许上楼;对询问情况的外来人员要做好登记及按规定答复等工作。 ④负责维护办公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发现安全隐患,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⑤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险情并立即控制,迅速报警,同时报告主管部门。 ⑥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⑦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公司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不定时地查岗及查夜,不定时巡视办公楼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夜间保安在工作人员下班后进行巡岗。检查办公室的门窗是否关好,有无安全隐患,对监控室不能控制的照明,需要关闭的进行关闭,并做好巡检记录。 ⑧检查办公楼区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妥善处置。 确保停放在管辖区域车辆安全及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三)电工 1、项目范围 ①对办公楼供电系统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②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使用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2、具体项目服务标准 配电系统服务标准: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台账、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器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小时,零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管理和维护好办公楼(区)灯光亮化的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电审批权限;供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9%。每年雨季前对建筑避雷系统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保证物业管理全面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丰秋、王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市区政府事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西市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北28号
联系方式:0417-488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7-29725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7(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1.7.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服务价格明细表.jpg
一、项目编号:JH22-210803-00014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西市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西市区 政府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市区政府事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鼎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市区青花大街西63号603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542,5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市区政府事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西市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西市区 政府物业管理项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范围 楼内保洁:负责中心办公楼内的大堂、各楼层会议室、楼梯、走廊卫生间、标牌、灯具、墙面、地面、公共部分的门窗、玻璃、楼内电梯轿厢等,公共区域内环境卫生、所有物品及设施的清洁、保洁、保养,办公楼外的停车场、道路等。 1、范围及标准: 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与消防安全管理,完成所承担的管理任务。如:楼内巡视;公共秩序维持;外来人员接待和查验登记,院内交通秩序的管理。 1、项目范围 ①对办公楼供电系统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②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使用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四)食堂服务 1.食堂服务范围:负责工作人员自助餐的日常供餐、临时任务供餐、客餐接待等服务。
服务要求:2、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要求: ①保安人员须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自觉维护甲方形象。 ②穿着干净整洁,提前到岗签到,佩戴胸卡上岗。 ③对来访人,要进行有礼貌的询问,填写登记单,与被访者进行联系,联系好后来访人方可允许上楼;对询问情况的外来人员要做好登记及按规定答复等工作。 ④负责维护办公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发现安全隐患,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⑤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险情并立即控制,迅速报警,同时报告主管部门。 ⑥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⑦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公司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不定时地查岗及查夜,不定时巡视办公楼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夜间保安在工作人员下班后进行巡岗。检查办公室的门窗是否关好,有无安全隐患,对监控室不能控制的照明,需要关闭的进行关闭,并做好巡检记录。 ⑧检查办公楼区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妥善处置。 确保停放在管辖区域车辆安全及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三)电工 1、项目范围 ①对办公楼供电系统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②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使用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2、具体项目服务标准 配电系统服务标准: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台账、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器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小时,零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管理和维护好办公楼(区)灯光亮化的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电审批权限;供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9%。每年雨季前对建筑避雷系统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保证物业管理全面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丰秋、王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市区政府事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西市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北28号
联系方式:0417-488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7-29725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7(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1.7.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服务价格明细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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