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郑州市公安局资料库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现就本次开标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资料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HNZB202208016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2 年 08 月 29 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22年09月05日
谈判地点:郑州市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市公安局招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白广思、楚艳强、黄红丽(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大道863科技产业园A1号楼301
成交金额:257000.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相关标准和甲方特殊要求的标准;
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及注册证号:李光辉/豫241161716770;
成交主要内容: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范围内所有内容。
六、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为5000元,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七、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公安局
地 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 系 人:张浩杰
联系方式:0371-6962074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天鹏、孟召、刘勇琪
电 话:0371-68638111
联系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邮 箱:zhiboguoji@163.com
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5日
-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 成交网上公示(资源库建设).doc成交网上公示(资源库建设).doc
- 0829 郑州市公安局资料库建设项目(定稿) .pdf0829 郑州市公安局资料库建设项目(定稿) .pdf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及理由.docx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及理由.docx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联系人:张浩杰电话:0371-69620745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天鹏、孟召、刘勇琪联系电话:0371-68638111/13071082068联系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
1.1.4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公安局资料库建设项目 |
1.1.5 | 工程地点 | 郑州市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响应范围 | 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范围内所有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4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规定相关标准和甲方特殊要求的标准; |
1.3.4 | 质量保修期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 |
1.4.1 | 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资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3.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谈判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谈判供应商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各谈判供应商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3个工作日前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答疑将 |
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 ||
1.10.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 |
2.1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谈判控制价以及采购人在谈判活动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 |
2.2.2 |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05日09时30分 |
2.2.3 | 谈判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1 | 采购人修改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2.3.2 | 谈判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1 | 构成响应性文件的其他材料 | 按谈判文件的要求 |
3.2.3 | 谈判控制价 | 金额:275713.99元谈判供应商报价超过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
3.3.1 | 谈判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谈判文件格式要求 |
3.6.4 | 响应性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1)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A4纸打印并胶装);(2)电子版(u盘)1份。 |
3.6.5 | 装订要求 | 响应性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响应性文件不提倡豪华精装。响应性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详见第八章响应性文件格式 |
4.2.2 | 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 | 郑州市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市公安局招标室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性文件 | 否 |
5.1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 |
5.2 | 谈判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按照递交响应性文件逆顺序谈判顺序:按照签到正顺序 |
6.1.1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谈判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谈判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7.1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 |
7.2 | 成交结果公告媒介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8 |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2.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2.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9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A: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3%。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B: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的,拟供货物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谈判文件将被否决。C: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A: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3%。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B: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的,拟供货物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谈判文件将被否决。C: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 |
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D、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
10 | 其他: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采购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谈判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谈判文件与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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