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购买2024年渔船使用燃油质量抽检技术服务的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购买2024年渔船使用燃油质量抽检技术服务。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二、资质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业务范围应包含从事检验、检测等相应的内容,具备开展渔船油品抽样、油样检测及相应技术咨询的能力。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项目承接单位应按委托单位需求,前往广州市及周边水域对指定渔船开展现场燃油取样,并在每批次取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油样含硫量的检验并反馈检验结果,出具检验证书。
(二)项目总工作量:抽检不少于120艘次渔船燃油。
(三)项目总经费:总经费不超过4.5万元,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预算经费为项目一次性包干费用,含项目工作人员车船交通接驳、劳动保险等所需的所有费用。
五、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渔业船舶使用燃油质量抽检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2024年5月17日前寄至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寄达时间为准),并与联系人电话确认,超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6378395;18502087748
附件:《渔业船舶使用燃油质量抽检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docx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二、资质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业务范围应包含从事检验、检测等相应的内容,具备开展渔船油品抽样、油样检测及相应技术咨询的能力。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项目承接单位应按委托单位需求,前往广州市及周边水域对指定渔船开展现场燃油取样,并在每批次取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油样含硫量的检验并反馈检验结果,出具检验证书。
(二)项目总工作量:抽检不少于120艘次渔船燃油。
(三)项目总经费:总经费不超过4.5万元,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预算经费为项目一次性包干费用,含项目工作人员车船交通接驳、劳动保险等所需的所有费用。
五、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渔业船舶使用燃油质量抽检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2024年5月17日前寄至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寄达时间为准),并与联系人电话确认,超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6378395;18502087748
附件:《渔业船舶使用燃油质量抽检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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