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YCG-2021144-F-ZB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1年度后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招标条件,项目招标单位为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1年度后勤服务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包件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 |
包件1:华石路基地物业服务 |
200 |
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标人所需的综合物业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
包件2:邯郸路171号基地物业服务 |
416 |
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标人所需的综合物业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
|
包件3:邯郸路员工食堂承包服务 |
309 |
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标人所需的食堂承包运营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
|
包件4:华石路员工食堂承包服务 |
134 |
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标人所需的食堂承包运营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各包件适用):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如出现以下非正常投标活动或未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按否决投标处理。非正常投标活动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投标活动中,供应商通过寻求中间人、关系人帮忙,雇佣、聘用中间人与采购人沟通关系,或者采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供应商直接,或者通过中间人进行串标、围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5)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认可相关能力,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须包含相关内容;
3.2专业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2018年至今,承接过的商办楼综合物业服务业绩;
包件2:
(1)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2018年至今,承接过的商办楼综合物业服务业绩;
包件3:
(1)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2018年至今,承接过的食堂运营服务业绩;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且在有效期内
包件4:
(1)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2018年至今,承接过的食堂运营服务业绩;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上海市法华镇路218号4楼进行报名验证: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如需)原件及复印件;
(2)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须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5月 28日上午9:00,地点为 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218号4楼 。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下列媒体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https://sgccetp.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邯郸路171号
联 系 人:糜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218号4楼
邮 编: 200050
联系人:余家乐
电 话:18717972808
邮 箱:5171722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