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满城区轨道交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方检测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定市满城区轨道交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概算的批复(保满发改投资【2023】7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轨道交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2.1.2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要庄乡(漕河科技创新示范园内) 2.1.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园区供热管网 1.2km,集中供热站一座及配套管理系统; 推进轨道交通产业园建设,新建标准化厂房、科创中心、废水处理站等 52222.85 ㎡,同时进行 园区智慧管理系统、立体机械停车位、配套管网等建设,硬化道路 1.54km 并配套相关设施,建 设电力线路 0.88km。 2.1.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1.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 人的工程进度要求。 2.1.6 质量标准:符合第三方检测服务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使用功能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 建筑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检测、管道焊缝射线探 伤检测、消防检测 、人防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按照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需要检测的其他 项目,具体检测项目应结合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投标人还 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后置埋件 的力学性能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 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 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查 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7 00:00:00 至 2023-10-2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4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