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91,176.9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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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灌溉渠道的维修整治和配套相应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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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76.90 | 1(件) | ¥191,176.9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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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8-19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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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8-19 11: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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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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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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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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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卫生清洁费、运输费、材料的人工二次转运费、管理费、缺陷修复、总包服务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劳动保险费、税金以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所有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通过自己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所有因素,因供应商少报、漏报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拒绝一切形式的补偿要求,采购人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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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共进行1次审计,工程实际价款以审定结果为准。工程完工验收(中选人需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完成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3%作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完成缺陷修复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金。
合同外新增工程量及工程变更,纳入结算,但在进度计量时不予支付。
竣工结算价款以国家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款在一审结算审核时,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10%(含10%)时,结算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工程结算款中抵扣。第1次审计审减比例+最终审计审减比例大于等于10%的,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审计的全部费用(审计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施工单位扣减工程费用按涪发改委发〔2018〕358号执行。
注:承包人在每次付款前须向发包人提供本次付款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代扣代缴税款按法律法规执行),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工程款支付方式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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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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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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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采购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2800.00元 ,由采购单位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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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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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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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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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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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780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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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涪陵区中型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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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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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7220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