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收费站所企业品牌视觉形象标识制作安装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已被批准建设。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比选人为湖北交投十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比选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收费站所企业品牌视觉形象标识制作安装进行邀请比选,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境内
建设规模:
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起于丹江口市石鼓镇贾寨村,接西峡至十堰高速公路河南段,起点桩号K2+540,经石楼镇前张凹村,设石鼓互通与规划的江北一级公路相接,走柳林村、竹园窝至凉水河镇,设凉水河互通与凉习路相接,跨凉习路后在金家院设丹江服务区,随后设丹江口水库特大桥跨汉江至龙山镇,设龙山互通与S279相接,经西垭子隧道至武当山特区南沟村,跨S279后经陈家院隧道至丁家营镇,设丁家营西枢纽互通与福银高速及G316相接,止于丁家营镇三清庙村。路线全长41.079km,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初步设计批复概算67.73亿元,建设工期48个月。
2.2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负责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收费站所企业品牌视觉形象标识制作安装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负责丁家营管理所、龙山管理所、凉水河管理所、石鼓管理所的收费站所企业品牌视觉形象标识制作及安装工作。采购一览表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WFGZZ-1标段。
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安装、验收,并交付比选人正常使用(具体供货日期以比选人的通知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比选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招标采购平台,在所申请项目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将拒收其申请文件。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报名单位提供发票。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请申请人务必于2022年1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前(文件递交时间以指定邮箱显示的时间为准)将一份电子版申请文件(应按照比选文件“申请文件格式”提供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878334983@qq.com),如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需撤回文件的,则应书面告知比选代理,否则其申请文件不与认可。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申请文件应当自行设置压缩密码,并于2022年12月22日10时00分开标现场在线解压电子申请文件。
5.2逾期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878334983@qq.com)或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版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方式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在线视频开评标。各申请人均应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在于2022年1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前在线视频参加开标会。请各申请人提前下载注册“腾讯会议”软件或登录腾讯会议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输入会议号(腾讯会议:921-253-5546)参与本项目开标会,未参与开标会的申请人视为默认本次开标大会的结果。
6.申请相关事宜
比选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交投十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7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19-8619600
比选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电 话:18727517700
联 系 人:陈成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SWFGZZ-1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1、申请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SWFGZZ-1 |
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1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业绩。 |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SWFGZZ-1 |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