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33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3年10(至)11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3年 10(至)1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2023年中心城区环卫便民设施更新项目(新建部分)

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心城区环卫便民设施更新项目(新建部分) 2、采购需求概况:本项目涉及的成品公厕、垃圾站采购及安装有:擂鼓石大街与迎胜路路口西南角公园内公厕、武警佳苑北门对面垃圾站、长城路长城一品门口绿化带内公厕、花园洲小区南门东侧公园内古桥园公厕、长城路与泮河大街交叉口东(御驾新苑-A区南门)垃圾站。标段划分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文件为准。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 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交付或实施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文件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标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安装完成验收之日止,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任务。 8、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330

2023年1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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