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t-23gc-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应芳芳0578-252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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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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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崇头段、城区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06: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崇头段、城区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YZT-23GC-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崇头段、城区段)已由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发改投〔2023〕14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等别为Ⅳ等,城区段(黄桥头至狮山)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重要城镇河段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村庄段河道达到1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农田段河道防冲不防淹。

工程共治理河道长度9.85km,其中崇头段2.10km、将军桥至三望栏段1.44km、垟背段0.27km、村头段0.08km、沙溪段1.03km、城区段3.62km、大徐段1.24km、云章下游段0.07km。工程治理岸线长13.16km,其中崇头段2.07km(左岸0.5km、右岸1.57km)、将军桥至三望栏段1.45km(均为右岸)、垟背段0.26km(均为右岸)、村头段0.08km(均为右岸)、沙溪段1.01km(左岸0.43km、右岸0.58km)、城区段6.55km(左岸3.76km、右岸2.79km)、大徐段1.68km(左岸0.96km、右岸0.72km)、云章下游段0.06km(均为右岸)。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安全工程、水环境水文化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便民工程及管护设施工程。共整治堤防2.18km,建设管理道路8.80km,新建生态堰坝2座,堰坝生态修复1座,排水涵管1处、穿堤箱涵1处,为提升水生态环境并充分挖掘水文化,沿线新建水环境水文化节点8处,并设置配套绿化,新建防汛避灾场所10座,新建人行桥3座,并设置便民埠头、配套照明系统、排洪渠等便民设施,为保证施工期、运行期安全,设置必要的观测设备,完善管护标识标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①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A类施工图设计优化建议,本项目B类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B类项目即城东桥~狮山大桥段(北岸桩号CQZ2+691.333~CQZ3+756.12、南岸桩号CQY1+882.87~CQY2+792.40所有工程,包括“水生态水文化提升部分”、“水工堤防部分”、“桥梁部分”等施工图设计和农机站铺装工程施工图设计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专项提升工程等;④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等;⑤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⑥工程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包括档案整理)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云和县梯田景区一级游客中心停车场北侧挡墙工程和水文测报系统。

2.3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7572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1. 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 、②项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允许联合体) ;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成员总数 (含牵头人) 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允许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多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 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 。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日期为准)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完成过单项合同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类建设(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江河堤防工程、河道景观工程、河道水环境工程、河道水生态工程,单独的清淤及疏浚工程除外)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不包括PPP项目、代建项目、BT项目等其他业绩。

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且业绩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

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包括施工总负责人、市政景观部分施工负责人下同)

1)施工总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施工总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2)市政景观部分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日期 (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 签订日期)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

1.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2.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人数不少于3人(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5.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自 2022年11月份以后连续满三个月,新版二维码电子查询件与原件同等效力) (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社保证明) 。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8.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相互兼任;

11.投标人 (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 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公开期限内限制投标的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较重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公 开期限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

12.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崇头段、城区段)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3.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册汇总A类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及清单,详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 (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网上下载:2023年2月9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 0578-2292759。

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3130930北京时间

5.2 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 ——不见面开标”进入。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2.0 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 PC 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

5.4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5.5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6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

【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云和) 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云和)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其他内容

7.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7.2 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3行政监督部门:云和县水利局(电话:0578-5121044;传真:0578-5132022;通讯地址:云和县金茂路20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云和县浮云街道城东路110号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三楼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人:应芳芳林秋丽

话:13957063081                    电  话:0578-2522968

 



监督单位:云和县水利局

地址:云和县金茂路20号

电话:0578-5121044

传真:0578-5132022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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