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房建工程
金额
4495.0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4-330784-04-01-251549
预算金额4495.08万元
招标联系人章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1
公告正文

永康市交投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交通工程项目交竣工检测工程检验检测(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的竞价公告

信息来源:永康市交投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8-27 10:35 项目编号 2104-330784-04-01-251549 项目状态 有效 发布时间 2021年8月27日 10时35分48秒 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日 16时00分00秒 是否竞价 是 项目介绍

永康市交投道路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度交通工程项目交竣工检测 将在金华网上中介超市网上竞价平台择优选取工程检验检测(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中介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

2.项目基本情况:本次竣(交)工招标包括以下工程①2020年“黑格比”灾后重建--公路灾毁修复工程(象尚线)、公路桥梁改建工程,投资额约2869万元,②永康市2021年农村道路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495.0873万元,③2021年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投资额约15352万元,④永康市交投道路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施的零星工程。

3.中介服务内容及范围:2020年“黑格比”灾后重建--公路灾毁修复工程(象尚线)、公路桥梁改建工程、2021年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永康市交投道路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施的零星工程项目竣(交)工质量检测,主要工程内容为:全线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实体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竣(交)工质量检测内容;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文件执行,如有新的检测频率文件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中介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试验检测报告并提交、通过竣工鉴定评定之日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检测质量验收合格规范

二、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1日 16时00分00秒止。

三、报价人条件:

在金华网上中介超市中相应中介服务类别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报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竞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其自身或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或资质认定)且认证(或认定)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竞价人需上传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它:(1)、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最低业绩要求):①自2016年7月1日(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检测完成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新(改)建公路工程的竣(交)工质量检测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如上述材料均未体现规模、是否已完成(即完成时间)情况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经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人员要求(资格审查人员最低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如下: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新(改)建公路工程的竣(交)工质量检测的项目负责人;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年龄在60周岁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的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年龄在60周岁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的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③现场检测人员2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年龄在60周岁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的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证明材料:持有试验检测证书的人员,其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一致。需提供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检测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否则不予认可, 人员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如上述材料均未体现姓名、任职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经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结果应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附截图,未附查询结果的视为未响应。 (3)设备最低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设备证明材料:竞价人自行承诺配备相应设备,格式自拟,上传加盖公章的承诺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加分(2分):除满足“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最低业绩要求)”要求外,每增加一个满足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最低业绩要求)”中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业绩证明材料同“(1)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最低业绩要求)”。 (5)人员加分(3分):①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个“人员要求(资格审查人员最低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1分,②技术负责人及现场检测师每有一人职称有提高的加1分,最多加2分。证明材料同人员要求(资格审查人员最低要求)。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试验检测服务费=取费基数×费率×检测频率,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为 75%,百分号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取费基数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 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服[2013]264 号)为基准进行计算,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文件执行,如有新的检测频率文件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投标人在系统中填报下浮率,招标人将竞价人下浮率按以下公式进行换算, 公式为投标人报价=75%*(1-下浮率),换算后的报价用于报价计算及中标后合同签订的合同费率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本项目评审分值构成(100分)=业绩2分+人员3分+报价95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报价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若报价得分相同则抽签确定。报价得分计算如下:投标报价得分(95分) (1)如果竞价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竞价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1; (2)如果竞价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竞价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2。 其中:F=95;E1= 0.4;E2= 0.2。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后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限价的70%(含)的竞价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竞价人的投标报价均未在最高限价至最高限价的70%(含)之间的,则以最高限价的70%作为评标基准价。

六、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成交人放弃竞得资格。

七、 答疑和补充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项,以项目单位在公告下方发布的答疑和补充文件为准,发布答疑和补充文件的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请及时关注。

答疑和补充文件:


项目单位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 0579-89209950

项目单位: 永康市交投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 10时35分4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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