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首套实体印章刻制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开展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首套实体印章刻制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本着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首套实体印章刻制。
二、采购项目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西延段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具体需求
详见附件1。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明确印章改革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桂公(治)通〔2018〕255号)要求,印章刻制经营企业不准跨许可范围派员或设点承接印章刻制业务。本项目采购地点在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港北区辖区范围),印章公司必须具有贵港市港北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价材料组成
(一)报价函(模板见附件2);
(二)公司简介;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报价材料提交
(一)提交方式:请有意向的报价人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一式1份)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通过挂号或者特快专递方式(勿寄平邮)邮寄到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寄件信封上务必备注为报价材料。
(二)截止时间:以采购人实际签收的时间为准,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2日18:00,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请有意向的报价人合理安排准备报价材料和寄递的时间。
(三)邮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西延段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06办公室。
联系人:梁工,电话:0775-4555712。
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表
2.报价函(模板)
2024年5月13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
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首套实体印章刻制。
二、采购项目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西延段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具体需求
详见附件1。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明确印章改革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桂公(治)通〔2018〕255号)要求,印章刻制经营企业不准跨许可范围派员或设点承接印章刻制业务。本项目采购地点在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港北区辖区范围),印章公司必须具有贵港市港北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价材料组成
(一)报价函(模板见附件2);
(二)公司简介;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报价材料提交
(一)提交方式:请有意向的报价人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一式1份)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通过挂号或者特快专递方式(勿寄平邮)邮寄到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寄件信封上务必备注为报价材料。
(二)截止时间:以采购人实际签收的时间为准,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2日18:00,逾期送达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请有意向的报价人合理安排准备报价材料和寄递的时间。
(三)邮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西延段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06办公室。
联系人:梁工,电话:0775-4555712。
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表
2.报价函(模板)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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