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口岸出境免税店店铺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口岸出境免税店店铺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国际邮轮口岸出境免税店位于二层通关区内主要针对乘坐国际邮轮的出境旅客,面积为350平方米,客滚班轮口岸出境免税店位于一层通关区内主要针对乘坐客滚班轮的出境旅客,面积为22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原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按照国家规定上缴特许经营费;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欠付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款项。
3. 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4.必须符合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定位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2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天津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tjgzcpt.ptacn.com/homepage)完成注册后线上获取。
3.获取要求:
(1)投标人应线上提交资料费电汇凭证。
(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0元整,须公户转账,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资料费”,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4.资料费递交账户信息:
(1)公司名称: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税 号:9112011672445020XG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2)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支行
账 户:955885030200329445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 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 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一。
七、其他
1.合同期:五年。
2.项目情况:
2.1天津国际邮轮母港简介
天津国际邮轮母港位于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最南端,由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和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
天津国际邮轮母港规划占地12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包括港口物流、旅游、休闲、商务办公、高端住宅等功能为一体的邮轮港城。码头一期工程(包括客运大厦和2个邮轮泊位)于2010年6月26日建成并投入使用,码头岸线625米。2012年为适应邮轮大型化、客货运船舶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以及适应各型滚装车装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启动了二期工程建设,于2014年6月建成并试运行,使码头岸线总长度达到1112米,新增滚装汽车装卸能力10万辆,集装箱吞吐量6万标箱。
开港运营以来,美国皇家加勒比、意大利歌诗达邮轮、海航邮轮、公主邮轮、渤海邮轮、地中海邮轮、诺唯真邮轮、钻石邮轮、东方邮轮、爱达邮轮等邮轮公司相继开辟了以日韩为主,时间为5至10晚的母港运营航线。同时,公主邮轮、银海邮轮、水晶邮轮等众多国际知名邮轮公司也相继开通了访问港航线,成为国际各大邮轮公司辟建亚洲航线的重点港口之一。截至2019年末,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已累计停靠豪华邮轮866艘次,接待出入境旅客逾422万人次。其中2019年接待国际邮轮121艘次,出入境旅客 72.5万人次;其中接待母港邮轮104 艘次,出入境旅客68.6万人次;接待访问港邮轮17艘次,出入境旅客3.9万人次。2023年自9月27日邮轮复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接待邮轮31艘次,出入境旅客8.5万人次。
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公司将始终秉承“安全第一,客户至上”的理念,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设立等多重战略机遇,积极拓展功能,优化设备设施资源配置,提升旅客候船体验,扩大上下游产业链参与度,带动天津邮轮产业发展,促进京津冀地区的旅游市场快速增长和区域经济提升。
2.2项目位置:
序号 | 区域 | 面积㎡ | 经营范围 | 备注 |
1 | 国际邮轮口岸出境免税店 | 350 | 主要针对乘坐国际邮轮的出境旅客 | 二层 |
2 | 客滚班轮口岸出境免税店 | 220 | 主要针对乘坐客滚班轮的出境旅客 | 一层 |
说明:面积以规划面积为准,若规划场地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出入,租金不做调整。
3.运营要求
3.1 该项目中标人不得将经营权转让、转租、分租或抵押。
3.2 合同到期或中标人提前退租,所有与场地配套的装修恢复原状后交还招标人,不得破坏和损毁。
4.租金
4.1本项目年度场地费和销售额提取比例采取区间报价,区间报价不能低于最低挡,也不能高于最高档。
项目名称 | 年度场地费范围(元) | 销售额提取比例范围(%) | 单位 |
国际邮轮口岸出境免税店 | 638750.00——910857.50 | 3.2%—11.52% | 项 |
客滚班轮口岸出境免税店 | 401500.00——572539.00 | 3.2%——11.52% | 项 |
4.2费用的收取方式
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收取第一年度场地租金,每年度末收取下一年度场地租金;销售提成按月收取。
如遇不可抗力情形,类似战争、外敌行动或军事政变、内战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本地不可控的流行性、突发性疫情影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性调整和政府行为,导致口岸出境免税店不能正常对外营业,天津国际邮轮母港不收取保底租金及销售提成,与中标企业签署的租赁协议不延长。
4.3其他合作
在符合国家关于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招标人保留参与后续经营权利。经招标人通知,招标人所属的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主体”)可选择与中标人成立合资公司经营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口岸出境免税店店铺租赁(中标人不得转让、转租、转包、分包本项经营权),中标人同意与合资主体成立合资公司,但合资公司成立时间至迟不得超过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口岸出境免税店店铺租赁场地移交之日起三年。中标人如需与合资主体之外的公司成立合资公司,须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5.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招采服务中心实名投诉。联系电话022-25706336,联系人:张立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观海道1001号
联 系 人:周云志
电话:022-256041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招标部二
联系人:亢连颖
电话:022-25706031
电子邮件 :gbzbzy@163.com